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1:00:26 463 人看过

一、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流程怎么走

1.第一步:申办,申办人对所需办理事项提出申办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第二步:受理,申办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承办人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承办人予以告知申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职能权限处理范围的,由承办人说明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办人。

3.第三步:审查,经有效受理后,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4.第四步:核准,经审查、核实后,在受理全部有效材料后作出是否准予决定,并通知申办人。

5.第五步:办结,对准予办理的进行办理手续。

二、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理条件

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三、汕尾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有那些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

(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

(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

(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

(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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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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