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9 05:56:30 154 人看过

一、关于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二、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有:

1.被告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某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2.犯罪未得逞,也即犯罪没有达成既遂状态;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通常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等。

三、犯罪未遂的类型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n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2023-06-03
    298人看过
  • 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
    一、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的分类包括:1.根据犯罪行为实施是否终了扣押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根据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3.根据犯罪未遂的主、客观原因可将犯罪未遂分为,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和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二、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犯罪未遂也属于犯罪情节。一部分犯罪未遂,只要特定危害行为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即标志着犯罪已经成立。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既可以是符合其基本的犯罪构成,也可以是符合其修正的犯罪构成。进言之,在犯罪成立的情
    2023-06-29
    430人看过
  • 了解犯罪未遂的司法实践
    犯罪未遂一般存在于直接犯罪,因为过失犯罪或者间接犯罪是不会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准备的或者是存在犯罪行为的,一般都是在不经意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着手
    2023-07-06
    403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解析
    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未遂要件如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三十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既遂与未遂两者的区别是: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
    2023-07-04
    231人看过
  • 成立犯罪未遂条件有几种
    一、成立犯罪未遂条件有几种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有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如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如果没有把人杀死,他就没有完成这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即犯罪未得逞并不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而是由于不可克服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是客观原因,如遭到被害人强有力的反抗,遭到其他人的制止或自然力的阻碍,如纵火犯点燃房屋刚离去,恰逢天降大雨将火浇灭;二是犯罪人自身的原因,如能力不济,或作案时突然发病的;三是犯罪人
    2023-04-28
    94人看过
  • 犯罪未遂也是犯罪成立吗?
    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是犯罪已经成立。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并且必须在符合犯罪未遂的条件下才可以按照犯罪未遂的情况来进行量刑处理,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着手实
    2023-08-03
    38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未遂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非法经营罪未遂司法解释有哪些?非法经营罪未遂司法解释主要有:目的是否为谋取非法利益、是否生产而生产为运输而运输等。如果是为了公益目的而非谋取非法利益,即使经营行为存在不符合法规,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因而谋取非法利益才是非法经营犯罪的质的体现。另外,作为与非法经营罪同样行为方式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经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界定,明确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如果非法经营罪没有未遂,那么同样的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同犯罪形态,破坏了刑法的统一性。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3
    499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确切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准确是指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失败。其特点是:1、行为人已开始犯罪,例如,盗窃犯已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2、犯罪没有完成并停止;3、犯罪停止不是出于犯罪人的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和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无法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一)犯罪既遂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未遂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
    2023-07-05
    402人看过
  • 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虽然可以减轻处罚,但也是需要面临刑事责任的,如果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
    2024-02-04
    210人看过
  • 共同犯罪未遂是否构成共犯,犯罪未遂的特征
    一、共同犯罪未遂是否构成共犯共同犯罪未遂构成共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简单共同犯罪,又称之为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故意实行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由于共同犯罪人各人的实行行为,相互配合,成为一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对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应该从整体上加以考察,所以在他们的共同实行行为未能得逞时,共同犯罪人都应该构成犯罪未遂。由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未完成犯罪的原因也不同,这使得共同犯罪形态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二、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
    2023-04-01
    492人看过
  • 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如何确定未得逞?未遂犯的规定又是如何适用?以下为您一一解答上述关于犯罪未得逞的疑问。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如何确定未得逞?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只有先确定了得逞(既遂)标准,才能确定未得逞,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只要证明实行行为没有既遂,就属于未得逞。所以,未得逞属于未遂犯的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1.行为人所追求、放任的结果应限定于实行行为的性质本身所能导致的结果(行为的逻辑结果),而非任何结果。例如,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是死亡,而不能是伤害。伤害结果是故意伤害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但不是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发生的危害结
    2023-08-18
    447人看过
  • 构成要件完备与否是区分既遂未遂标尺———解析犯罪未遂中“犯罪
    犯罪未遂是一种在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犯罪未完成形态,准确界定犯罪未遂形态中“犯罪未得逞”的具体认定标准,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根据我国的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显著标志。但是,对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或标准,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结果未发生说。有人认为,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发生物质性危害结果的犯罪中,“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产生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犯罪结果未发生的为犯罪未遂,犯罪结果发生的为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犯罪结果是所有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有物质性结果和非物质性结果之分,“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人所追求的、受法律制约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2.犯罪目的未达到说。有人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人主观上的犯罪目的没有达到,即犯罪人希望发生的结果没有发生。也有人对此表述
    2023-05-31
    181人看过
  • 犯罪未遂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不能。未遂和中止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因素,当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没有放弃犯罪意图,但是由于客观原因不得不放弃犯罪行为或没有达成犯罪目的,为未遂;当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发生变化,停止了继续犯罪的意图,则为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刑事责任不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2023-08-03
    231人看过
  • 哪些犯罪未遂要处罚
    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的法律特征1、“着手实行犯罪”,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紧迫危险的行为。如果尚未着手,根据行为人没能着手的原因,分别认定犯罪预备(意志以外的原因)与犯罪中止(意志以内的原因)。2、“
    2023-02-18
    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遂的犯罪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5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属于犯罪的一种形态。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小于犯罪既遂。因为,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直接威胁到犯罪客体,并可能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较之犯罪既遂,实际危害结果又未发生。尽管如此,犯罪未遂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
    • 法院对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5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是未遂犯。"着手"标志着犯罪预备阶段结束,行为进入犯罪实施阶段。犯罪在实施之前就停止了,所以不可能有犯罪未遂的形式,只可能是犯罪预备或者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犯罪未遂犯罪构成的要件是哪些呢?求解答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司法解释中涉嫌犯罪未遂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
    • 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犯罪未遂的构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多数国家仅仅强调两个特征即“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或“直接实施犯罪”、“未将犯罪进行到底”或“未发生犯罪结果”、“犯罪未得逞”、“未将犯罪实行终了”等,少数国家在此之外,强调了第三个特征即未遂的原因。犯罪未遂同时满足下面要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