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13:02 468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2006年3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保障制度,改善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的原则。在城镇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依照国务院《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和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依法推进。

2、以人为本原则。以推进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际行动,贯彻和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积极稳妥原则。做到先试点,后推开,尊重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三、缴存对象和范围

凡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其他未建立公积金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措施

1、降低门槛进入。降低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税前工资。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不高于12%;各县(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考虑到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刚起步,企业情况又不相同,除有条件参照现行缴存标准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可实行低门槛进入。即:最低缴存额度以所在县(市、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5%的比例计算。

2、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为了取得实施这项工作的经验,可在城镇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的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重点骨干企业中,选择若干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企业运作比较规范,有一定规模,且领导支持的企业搞试点。在实际操作中,应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的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作为重点。有的企业,可以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技术骨干中先行建立,在城镇户口的职工和赣州籍农民务工人员中先行建立,做到逐步建立,逐步完善。

3、公积金提取。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协议等),可支取本人帐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4、支持职工购房贷款。职工所在单位及本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间和按时连续足额缴存时间均在1年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1年内,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办事处)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有偿还能力的贷款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金额=家庭月收入×还款比例×12×贷款期限。

家庭月收入:为(借款人月缴存公积金÷借款人缴存比例+配偶月缴存公积金÷配偶缴存比例)÷2

还款比例:家庭月收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还款比例为30%以下;家庭月收入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的,每增加100元,承担还款比例在30%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点,以此累加;还款比例最高为50%.

职工贷款金额必须在其偿还能力范围内,最高金额、期限按《赣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执行。

考虑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尚处起步阶段,适当放宽其单位职工贷款总量,但贷款总量不超出本单位职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倍。

五、加强宣传,各方配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动员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市政公司,九江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规定,为促进我市管道天燃气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推动“3+1”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实施意见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1”发展战略,为促进我市管道天然气发展,提高城市品位,充分发挥我市基础设施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减少和避免市政设施及房屋建筑的二次施工,依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专业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就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有
    2023-04-22
    324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06年6月1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解决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公共住房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公共住房制度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履行社会公共职能,解决城市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措施的总和。(一)指导思想:通过政府援助和市场供给相结合的住房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公共住房体系,满足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实现目标:建立健全公共住房制度的运行与支持体系。通过援助低收入与最低收入家
    2023-04-22
    447人看过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漳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漳政[1995]综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根据闽政办[1995]59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漳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办公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公会议组成组长:张向中(副市长)副组长:黄文龙(市府副秘书长)苏世添(市科委主任)成员:罗金钵(市科委副主任)王秉森(市经委副主任)陈东生(市外经委副主任)栾华胜(市农委副主任)张太林(市教副主任)李绍雄(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来成(市司法局副局长)赖忠义(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简清水(市文化局副局长)郑文川(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惜真(市卫生局副局长)张阿墙(市工商局副局长)陈仁智(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胡金沛(漳州海关副关长)陈明杰(市新闻出版办公室主任)陈辉明(市府办科教文卫科科长)王
    2023-06-05
    498人看过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在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职工提高解决自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意义。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委托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劳务手续的社会化用工人员,下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职工住房保障由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保障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调节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将有利于促进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帮助企业职工安居乐业,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
    2023-06-10
    310人看过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道路条件不断改善,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相对滞后,为加快全市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步伐,解决广大农牧民候车环境的问题,我市制定了《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六月三日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落实农村客运站点项目计划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将自2005年起加快建设步伐。为了使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农村客运站点是改善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牧民候车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三农”的重要内容。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利国利民的大事。为使我市力争在“十一五”
    2023-06-08
    439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7]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保障局制订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二十日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推进在本市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劳动合同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实现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既是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必要条件,也
    2023-06-05
    422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晋城市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旅游事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后,旅游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态。以王莽岭、青莲寺、皇城相府等为重点的旅游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带动了一大批旅游公路的建设。随着旅游公路里程的增加,旅游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机制不健全、资金无保障的现象,已很不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发展和保护旅游公路建设成果,促进旅游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制定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一、基本情况2003年底,我市旅游公路已达39条(段)594公里。其中:重点旅游公路18条360公里;一般旅游公路21条(段)234公里。重点旅游公路中景区外公路330公里,景区内道路30公里。二、旅游公路
    2023-06-08
    180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二月二十日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精神,切实深化我市农村公路(包括县、乡、村道)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个重要载体。我市公路路网中农村公路占了很大比重。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里程大幅度增加,路面大面积改善,但是养护管理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提高农村公
    2023-06-08
    202人看过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中央和自治区驻呼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能力的有效保证,是政府有效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促进住房建设,建设经济适用房,保障供应体系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呼和浩特市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呼市地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不论隶属关系,必须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已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巩固完善;没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一律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交纳部分为职工工资的5%,企业为职工交纳部分,从企业提取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
    2023-04-22
    456人看过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通道管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自2001年开始,我市大规模开展绿色通道建设,至今已建成1260多公里绿色通道。近期,市委、市政府相继开展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建设宁波生态城市工程,其中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前几年建设的绿色通道施工单位管养责任期陆续终止,后续的绿色通道管养工作要摆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甬政发[2001]127号),为加强全市绿色通道的管养工作,确保绿色通道两侧生态经济林带正常生长,促进绿色通道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现提出绿色通道管养有关实施意见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搞好绿色通道建设出生产力、出竞争力,绿色通道建设既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又能为子孙后代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永续利用的资源条
    2023-06-10
    204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赣市府办发[2005]33号发布日期:2005-6-16执行日期:2005-6-16市政府有关部门:《赣州市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工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赣州市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工作规程为规范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工作运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土地审批的透明度及推进民主决策,特对市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工作规程作如下规定:一、机构设置市城区建设用地审查小组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区用地审查的机构。城区用地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国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二、审批事项1、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包括政府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2、政府储备土地的交易;3、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
    2023-06-10
    431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赣州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赣州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的管理,根据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的聘任。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确定一批单位,在每个单位中确定一名副县级干部和两名科级干部,作为市级安全生产监察专员。一个单位固定一年内负责一个县各方面的安全生产监察,以提高安全生产监查的专业性,责任感和确保经常化。第三条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的基本条件。(一)熟悉安全生产监察业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持证资格;(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公正廉洁、勇于负责。(三)市直部门、单位在职的县级干部;(四)身体健康。第四条安
    2023-06-10
    252人看过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改制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缓解市直改制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改制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市直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在册职工、且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家庭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点建设、集中连片、总量控制、以需定产、分步实施、逐年解决"的原则建设。第四条市建委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编制和上报工作;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审核认定改制企业的职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审核与报批工作;市物价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测算与审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
    2023-06-10
    172人看过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年九月十八日衢州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深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既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培育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现就我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简化审批环节(一)规范土地出让方式改革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推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运作形式,促使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二)由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替代部分审批程序原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中,开发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后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需经过立项申请、环保立项审核、取水许可申请、银行出具证明、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选址意见书申请、缴纳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环节。
    2023-04-22
    6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