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00:39 59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总局对涉及“一窗式”比对的相关软件修改、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并陆续下发各地,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条件已经具备。总局决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下同),凡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征收单位在受理申报时,按照国税发〔2005〕141号文件规定的比对内容,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规定,实施报税IC卡新的“清零解锁”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的规定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对已采取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之前,不得拍卖、变卖处理变现。但是,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通知纳税人及时协助处理:?(一)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二)商品保质期临近届满的商品、货物;?(三)季节性的商品、货物;?(四)价格有急速下降可能的商品、货物;?(五)保管困难或者需要保管费用过大的商品、货物;?(六)其他不宜长期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商品、货物。?二、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财物,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协助处理的,经县以上税务
    2023-06-07
    36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7]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此监督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本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
    2023-05-03
    394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上)
    1994年6月1日国税发[1994]134号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海南省税务局;北京、天津、上海市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厦门、重庆、深圳市税务局:为了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今年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计算机监控。5月19日至21日,财政部、电子工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部分省、市税务局的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参加的关于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会议,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电子工业部部长胡启立、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杨崇春到会,就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做了重要讲话,并就如何把这一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是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你局作为第一批试点
    2023-06-07
    20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3]1304号【发布日期】2003-12-08【生效日期】2003-12-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推进各地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总局决定在2004年3月31日以前,对各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退税工作和退税进度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信息考核?(一)专用发票申报率?专用发票申报率=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份数÷(总局下发专用发票信息条数-出口企业内销抵扣的专用发票份数-其它不用于申报退税的专用发票份数)?(二)专用发票审核通过率?专用发票审核通过率=出口企业申报专用发票信息比对通过份数÷出
    2023-06-07
    99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二)
    1993年12月25日国税发[1993]151号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九、沼气沼气,主要成份为甲烷,由植物残体在与空气隔绝的条件下经自然分解而成,沼气主要作燃料。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十、居民用煤炭制品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十一、图书、报纸、杂志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是:1.图书。是指出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2.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3.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十二、饲料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1.单一饲料
    2023-06-07
    454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6〕1235号【发布日期】2006-12-19【生效日期】2006-12-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的问题明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2023-06-07
    184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200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提高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工作效率,缩短发票比对周期,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208号)同时废止。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将征收机关采集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区县级税务机关采集失控发票、纳税人档案变动情况数据时限提前到11日;地市级税务机关数据处理时限提前到13日;省级税务机关数据处理时限提前到14日;国家税务总局数据处理时限提前到16日。二、取消区县级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抵扣联数据的采集和上传过程,改为地市级税务机关直接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器将数据提入本地稽核数据库。三、地市
    2023-05-03
    292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了完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加强税务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配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规定,特对土地增值税征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开征的税种。各地税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根据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需要,完善相应的土地评估和地价管理制度,协助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
    2023-06-05
    228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二月八日
    2023-06-07
    20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硝酸铵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7]7号【发布日期】2007-01-10【生效日期】2007-01-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硝酸铵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硝酸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同时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二、自2007年2月1日起,出口企业出口的硝酸铵(税号:31023000)统一执行13%的退税率(以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在此之前,出口企业已经出口的硝酸铵,按1
    2023-06-07
    29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报表的通知
    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校为了进一步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管理效率,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附件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和附件5《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略1.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2.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3.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情况统计表(有税收增量企业/无税收增量企业)4.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收入情况分析表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2023-06-07
    322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搞好金税工程的建设,逐步完成各项预定任务,尽快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业务需求(摘要)〉的通知》(国税函〔97〕87号)中所确立的以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稽核为主导,以发票信息稽核为辅助的整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总局决定在1999年内将所有开具十万元以上销售额专用发票的企业(以下简称十万元票企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必须在1999年12月底前完成十万元票企业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自2000年1月1日起,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开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二、自2000年1月1日起,手写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为避免经济损失,各地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国税明电〔95〕049号)
    2023-06-07
    38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9]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陆续实行了90日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来,部分纳税人及税务机关反映目前的90日申报抵扣期限较短,部分纳税人因扣税凭证逾期申报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为合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加强税收征管,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
    2023-05-03
    219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调整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海关总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后进口环节多缴税款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3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多缴税款具体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29号)的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决定对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名单附后)1997年度进口环节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适当予以返还。请你署转知有关海关,将名单所列企业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的有关单证资料报财政部(预算司),经审核批准后,在当地海关办理多缴税款的退库手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企业实际退库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超税负返还后生产环节税务调整的通知》(国税函(1996)567号)的规定,对生
    2023-06-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普通增值税发票总金额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通常情况下普通增值税发票一般采取价税合并定价方式,也就是说普通增值税发票只有一个总金额,那么在计算销项税额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比如说普通增值税发票总金额是6300元,税率17%,那么销售额=6300÷(1+17%)=5384.6
    •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的流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0-06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的流程?若是本月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作废就行了,但最好用笔写上作废原因,以便以后知道作废原因。然后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只要收齐之前开出去的发票各联次,即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当然了收齐的作废发票要保存好,以备税务稽查。普通发票开具错误而且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能作废,只能做红字冲销。而且不用申请,因为不是专用发票。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
    • 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抵扣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抵扣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开具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购货方详细的资料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不需要全部信息,只要公司名称和税号即可(有的只要名称即可)3.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到国税局代开专用发票4.如果接受发票的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金,而接受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税金;如果接受发票的单位是
    • 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不能。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的抵扣凭证,当然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购买农产品或经认证的货运发票等。增值税普通发票表明了17%的税率及相应税额是销售方的销项税而不是购买方进项税的抵扣凭证。一般来说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给小规模纳税人的凭证。而一般纳税人不管开具哪种发票,销项税是一定要计量的。就像超市给消费者开具的普通发票,上面金额就是含税金额,销项税=发票金额*税率/
    • 普通租凭发票是,增值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营改增后,所有的发票都是在国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