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15:52 277 人看过

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1、孕妇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导致什么后果?

铅是一种重金属毒物,会对人体多系统、多脏器造成损害,急性铅中毒会引起红细胞膜破裂,导致溶血,慢性中毒可影响血卟啉代谢,血红蛋白合成减少;还会导致中毒性周围神经病,严重的可导致中毒性脑病;铅还可使肝功能损坏、肾功能不全,导致女性内分泌紊乱、激素水平失调,男性精子活动度减小或畸形,不孕率增高;孕妇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出现低出生体重儿、胎儿围产期死亡、流产及畸胎等。

铅尘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期0.15m/m3;铅烟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期0.09mg/m3。

2、苯及苯系列化合物对孕妇有什么特殊损害?

苯是一种有特殊芳香味的无色液体,易挥发,可经呼吸道吸入或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苯经皮肤接触短时间容许浓度为10mg/m3。苯在制鞋、箱包、橡胶、医药等行业中应用较多。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的苯可出现苯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长时间低浓度接触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还可损害造血系统,导致白血病。

女性接触苯可导致月经紊乱,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孕妇接触苯及其苯系列化合物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出现低出生体重儿、死胎、自然流产等,可能还会导致儿童患白血病的危险性增高。

3、目前国际上公认有胚胎毒性和能致畸的化学物有哪些?

国际上公认的与胎儿畸形有关的物质有:二苯基乙内酰脲、叶酸拮抗剂、无机碘化物、锂、有机汞、性类固醇、链霉素、四环素、反应停、硫脲化合物、3,5,5-三甲基-2,4-二氧口恶唑烷、杀鼠灵、甲醇等;有胚胎毒性的化学物有:二甲基甲酰胺、铅及其化合物、苯系物、汞与甲基汞、锰、镉、西维因等;能够引起自然流产、早产或死产增加的毒物有:氯乙烯、二溴氯丙烷、黄磷、砷、砷酸、锑、镉、铟、铅、二硫化碳与某些有机溶剂等。

孕妇接触一定剂量的某些化学物质,可能会造成儿童先天性缺陷,如唇腭裂、心脏室间隔缺损、心血管畸形、中枢神经系统缺陷等。

4、哺乳期妇女为何不宜从事接触有机磷农药的生产与使用?

常见的有机磷农药有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速灭磷、百治磷、毒死蜱等。有机磷农药可以经皮肤污染、呼吸道、胃肠道吸收,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机磷农药可通过乳汁导致婴儿出现中毒反应。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神经内分泌系统发生一系列毒蕈样中毒反应;严重时可以引发迟发性神经病和并发症,如脑水肿、肺部感染、上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肝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中毒性心肌病、猝死、迟发性死亡等。

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什么特殊保护?

1、工作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证明,要求单位调整岗位。

2、工作时间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加班,也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即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怀孕女职工加班或者夜班劳动,女职工可以拒绝。对于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除了每天正常的午间休息外,用人单位还应该每天另外给予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3、休息时间上的特殊保护:如工作许可,怀孕女职工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不过,这个产前假需要单位批准。怀孕女职工工作日内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裁员的形式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怀孕期间可否拒绝室外工作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是有权拒绝属于禁忌范围内室外工作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3-06-14
    448人看过
  • 单位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否随意调动工作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要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处分期间能否调动工作一、处分期间能否调动工作1、处分期间不可以调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动工作:(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
    2023-07-31
    494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后需要注意哪些职场维权知识
    准妈妈职场维权有哪些需知?一、产检扣工资吗?根据2012年4月28日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维权提示:需要提醒的是,随着企业管理规定的逐步完善成熟,女职工在进行产前检查时,还应按照企业的考勤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并注意留存相关诊疗记录,避免因为程序和证据问题,影响自己孕期合法劳动权益的维护。二、流产了可以享受产假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中,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维权提示: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
    2023-06-13
    234人看过
  • 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1、劳动关系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即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以怀孕作为解除“三期”女职工的理由。)2、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三期”,而降低其工资待遇。3、劳动保护方面用人单位应当调整或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作量;“三期”女职工禁忌的工作岗位特别是重体力和有毒有害岗位,绝对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4、工作时间方面女职工“三期”期间,应当减少工作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加班及夜班劳动。(提醒: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是计入劳动时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但如果是孕妇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则不需要支付赔偿。一、辞退孕妇员
    2023-06-28
    359人看过
  •  女性职工在月经期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给出的段落,我们可以得知冷水作业分为二级、三级和四级,低温作业分为二级、三级和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分为三级和四级,高处作业分为二级和三级。(一)根据冷水作业分级标准,第二级、第三级和第四级冷水作业的级别分别为3、4和5。(二)根据低温作业分级标准,第二级、第三级和第四级低温作业的级别分别为1、2和3。(三)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第三级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级别分别为3和4。(四)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第三级和第四级高处作业的级别分别为2和3。 根 据 低 温 作 业 分 级 标 准 , 女 职 工 在 经 期 内 的 作 业 级 别 是 ?根据低温作业分级标准,女职工在经期内的作业级别是什么?根据我国《低温作业分级标准》,女职工在经期内的作业级别为3级。经期是指女性月经开始前14天至结束后14天。在这个时期内,女性职工应避免从事低温作业,以免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企业也应关
    2023-09-03
    113人看过
  •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
    一、劝退怀孕女职工是否合法(一)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身兼数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二、劝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方法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若果你的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2023-04-28
    184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的待遇包括哪些,怀孕期间五假如何休?
    一、女职工孕期的待遇包括哪些?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五假如何休?1、保胎假。《国家劳动
    2023-04-28
    66人看过
  • 深圳怀孕女职工需要注意哪些工作不能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冷水作业;低温作业;第三级、第四级的高温作业;第三级、第四级的噪声作业等。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号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人工装卸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相关知识: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
    2023-08-10
    466人看过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享受工资福利吗
    【法律意见】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一、产前假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
    2023-03-04
    490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男职工是否有权改变工作职责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一、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3、乳母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一、关于产假的规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的权益具体如下:1、孕期产前检查请假视作正常出勤;2、依法享有产假、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3、劳
    2023-06-21
    59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案例车女士于2003年11月入职佛山某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其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工资3000元。2004年5月,车女士发现自己怀孕。2004年8月,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宣布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车女士找到公司老板反复协商无果而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与车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合同当中并没有约定车女士若在雇佣期内怀孕要将其解雇,即使约定也是违法无效的.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特殊劳动保护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时为止。法院判决该公司依法应按车女士的工资待遇,支付车女士孕期、哺乳期的的的工资总计5
    2023-04-21
    442人看过
  • 注意孕妇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
    一、孕妇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2023-04-11
    303人看过
  • 女职工在裁员期间故意怀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不是。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员。法律没有规定裁员应当区分是否故意怀孕,那么女职工在孕期不得裁员就是硬性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2-14
    208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活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件三女职工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铅及其制品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2)从事抗癌药、己烯雌酚的生产,接触麻醉气体等(3)从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高处作业(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冷水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低温作业作业(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三、四级作业劳动强度(十)受限空间、高压舱、潜水作业、强震动
    2023-05-07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怀孕期间担心工资没有了,女职工怀孕期间有工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
    • 女职工怀孕期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国家对于女性劳动者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方面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代表怀孕的女性劳动者可以在“三期”内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为所欲为,因为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男职工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什么工作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
    •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各项费用国家规定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
      1、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
    • 怀孕后,女职工怀孕的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1
      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职工怀孕期间是有照顾的,女职工保护法写得很清楚。不能辞职,自己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