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劳动仲裁费的质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22:57 130 人看过

据胡某交代,他与原雇主发生了1.5万元的工资纠纷。为了讨回应得的工资,昨日上午9点多,他来到青羊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说可以接受,但胡先生必须支付2000元的处理费。胡某想知道2000元办案费的构成。李某说,交费后他会慢慢向他解释。胡认为,作为仲裁委员会委员,他有义务向申请人解释费用的构成,而李某则回答称,他没有义务提供这一知情权

区仲裁委员会:拒绝采访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青羊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找到李某,希望上午能采访到这一情况。李某说,他想先通过区委宣传部面试。在听了记者的介绍后,宣传部陈科长让记者等他了解情况。大约20分钟后,陈某来到办公室,说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有向胡某收取任何费用。他认为记者不应该只听一方的话,应该了解双方的情况。陈还说,事实上,胡-去仲裁委员会立案调解一个月前。由于他的材料中有些措辞不当,仲裁委员会要求他更改,但他没有更改。既然他已经进入仲裁阶段,当然,他得付一笔费用。记者再次表示,想采访李某,看看胡某申请仲裁的材料。陈某要求记者找到胡某,并拒绝了“既然双方不能见面,仲裁委员会不能接受约谈。”

市仲裁委员会:有知情权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市民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调解时,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立案并裁决费用。当申请人对费用提出质疑时,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向申请人解释并提供相关费用的依据,确保申请人对费用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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