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姓名写借条犯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2:30:21 119 人看过

一、冒用他人姓名写借条犯法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冒用名人的姓名签名的,是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果是实施诈骗活动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被冒名人来说,在有证据证明自身并不知情的情况,就不用为冒名承担责任。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用假名字签的借条是违法吗?

签借条使用假名字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将涉嫌合同诈骗罪。该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但是,如果只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而使用假名字,且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该合同依然有效,也并不违法。

借条落款处需要签署的是出借人、债务人的真实名字,不得使用假名字,债务人更不能为了不还钱就冒用他人的名字来写借条。对于恶意写假名字来建立债务关系的情形,有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债权人在发现借条上的名字是假的之后,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朋友借钱条写个姓名有效吗合法吗
    1、规范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是被法律认可的。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2、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3、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7-24
    442人看过
  • 冒用他人的姓名登记结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冒名结婚实质上是登记结婚时发生了姓名的错误,而发生姓名错误的情况是复杂的,有可能是登记时的笔误,也有可能是故意弄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但实际产生婚姻关系的仍是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之当事人,即登记的姓名是错误的但实际产生了婚姻关系的人并没有搞错。因此冒名登记实际上属于一种结婚登记的程序性瑕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从《民法典》的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只限于上述四种法定的情形,没有排除规则。无效婚姻是法定的,冒用他人的姓名登记结婚不属于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冒名结婚一般是常见于冒名者本人未达法定婚龄结婚或诈骗婚姻之中,是指非以本人真实姓名与他人结婚,而是冒充他人的身份进行申请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申请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是冒名者本人,被冒名者或知情,或不知情。对被冒名者而言,其既未申请结婚,也没有亲自到婚
    2023-05-04
    343人看过
  • 欠条借条写错一个姓名字法律有效吗
    二者皆有法律效力且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要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出具借条比欠条更好。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能直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而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可能是由于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7-25
    354人看过
  • 套用他人驾驶证侵犯姓名权
    原告杨某于2009年取得A2机动车驾驶证,一直从事货车驾驶工作。2012年2月27日,原告进行驾驶证审验时,被告知因其驾驶大型货车有多次违章记录未接受处理,不能进行驾驶证件审验。原告经多次到交警部门查询,发现自己被他人套用了驾驶证件,被告李某在2011年至2012年间,雇佣驾驶人员套用原告的驾驶证件,驾驶大型货车在河南、湖南等地多次违章,导致该大型货车的违章情况被交警部门记录在原告的违章信息里。对此违章情况,被告直至2012年9月23日接受了交通违章处理后,原告才通过驾驶证审验,此前一直未能从事营运工作,造成不少损失。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盗用其姓名雇人驾驶的行为,并赔偿其误工损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雇佣的驾驶人员套用原告的驾驶证件驾驶货车营运,在驾驶过程中多次违章,致使该车辆违章情况记录在原告名下,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造成原告不能审验驾驶证,长期不能从事营运,并因此而遭受了损失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借条没写原因和姓名有效吗
    借款协议理应采取书面形式来订立,其中的主要条款应该包含借款类型、货币种类、使用用途、相应的借款金额,明确利率,以及借款期限与还款方式等各项细节事项。尽管借据中并未详细注明借款缘由及借款人的姓名,但只要其他条款完备无缺,并且借贷双方对于借款事宜均无异议,那么在特定情形之下,该份借据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具备法律效力。然而,若借据中缺失了借款人的姓名这一关键信息,则可能会对借据的法律效力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借款人的姓名正是用以确认借款关系的重要依据。倘若借据中的其他信息足以证实借款事实的确存在,同时借款人也能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自身身份,那么这份借据或许仍可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针对具体情况,我们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2024-08-20
    424人看过
  • 盗用他人姓名会坐牢吗
    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一般的会处以罚款,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以至于判刑。用别人身份证解除游戏防沉迷,如果游戏网站方拿去做坏事,注册人会不会处罚,是网址负责人负责人。用别人身份证或银行卡信息去做网赚,会处以罚款,不会被抓和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
    2023-08-17
    157人看过
  •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姓名违法吗
    擅自盗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在一般的情况下并不构成立案标准中的犯罪。然而,这种行为却极有可能对他人的姓名权造成侵害,因此,被侵权的个体拥有向侵权方提出制止其侵害行为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我们都享有姓名权,这意味着我们有权自主决定、使用以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变更自己的姓名,同时也禁止他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盗用或者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4-08-05
    99人看过
  • 冒充他人犯什么法,冒充他人签名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冒充他人犯什么法冒充他人身份的行为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至于是否触犯法律,要取决于其冒充身份后进行了哪些相关行动。比如,如果通过他人身份骗取了钱财,就属于诈骗罪。《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二、冒充他人签名法律责任是什么承担所签名合同或其它文件的后果,赔偿被冒充人,及签名对方人的损失,可能触犯诈骗罪,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冒充签名的后果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是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
    2023-06-17
    314人看过
  •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不一定有用,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是留置送达或是送达给被告同住成年家属,则要等到开庭时,看被告是否到庭,被告如果到庭,承认其就是原告所起诉的人,借条是其出具的,等于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如果被告到庭但是不认可借条是其出具的,但原告明确指认被告就是原告起诉的借款人,则原、被告任何一方均可通过申请司法笔迹鉴定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二、民间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
    2023-06-27
    276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什么他人姓名
    一、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什么他人姓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1、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2023-05-06
    237人看过
  • 冒用姓名权纠纷起诉状如何写
    冒用姓名权纠纷起诉状写法:1、标题;2、原被告的基本信息;3、诉讼请求;4、事实和理由;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6、诉状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7、签名,盖章和日期。冒用姓名权纠纷起诉状如何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7-05
    450人看过
  • 法院认可无借款人姓名的借条
    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提供的两张借条中,其中一张没有写借款人姓名和日期。原告李某诉称,2010年6月,被告王某向他借款5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条,当时,李某问为什么没写名字和日期,王某表示没关系,借款一定会还的。李某也就没再坚持要求王某补充上名字和日期。被告王某辩称,5万元借款纯属李某诬告,那张写着5万元借款的借条是在向李某借款的时候遗落在李某家中的。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法院审理认为,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常见形式,是借款关系发生的重要凭证,应当说明基本的合同条款。本案中的5万元借条未说明姓名、日期等内容,但该借条系由被告书写。原告持有的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如没有相反证据,则应推定原告对该借条系合法占有。被告所称借条系遗落在原告家中,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根据《证据规则》,被告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法院认定,原告所占有的5万元借条是真实、合法的
    2022-04-18
    244人看过
  • 楼盘冒用他人名称
    房地产开发
    成都市一家开发商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隔壁开发了一个楼盘,因冒用川大名称,引发名称权侵犯纠纷。法院认为该开发商企图以此混淆消费者视线,提升楼盘形象,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开发商停止在工程项目名称、楼盘名称及宣传广告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并向四川大学赔偿2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成都市双流县法院查明,2005年,四川大学双流新校区旁出现了一个叫润扬。川大河畔的楼盘。楼盘售楼处、大门外、媒体广告中,多处可见川大河畔字样。当年11月,四川大学向川大河畔楼盘开发商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函,指出该公司行为涉嫌侵犯四川大学的名称权。双方协商无果,四川大学以侵犯名称权为由,将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双流县法院,要求停止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并登报道歉,赔偿200万元。2006年9月,双流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屹立公司侵犯四川大学名称权,判赔损失费20万元。屹立公司不服上诉,成都中院发回重审。法院审理认为
    2023-06-08
    133人看过
  • 盗用他人签名冒充
    签的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他相应的可能构成金融诈骗、票据诈骗。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则可能构成妨碍作证罪、伪证罪。如果是假冒明星签名出售,那么应该属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量特别大的话也可以认为是诈骗。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冒充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认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代签人承担责任果经追认的,则本人应该承担责任。代替他人签名的,属于一种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则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签名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或经本人追认的,则该签名对本人有约束力,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处理冒充他人签合同的处理:1、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2、如果行为人冒充他人签合同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2023-07-17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冒用他人姓名侵犯什么权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没有侵权。 侵权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 冒用他人姓名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你有权要求冒用者停止冒用行为并且予以澄清、更正。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冒用他人姓名盗刷他人信用卡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04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冒名签字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冒名顶替在合同,如果骗取了金钱,超过万元以上,不仅仅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而是涉嫌涉嫌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金钱的骗取,只是民事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即可。
    • 冒用姓名做善事侵犯姓名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种情况,由于不具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所以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