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什么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法》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后果不同
刑事处罚是各种处罚中最严厉的强制性方法。这种处罚不仅可以剥夺被强制者的财产,还可以剥夺其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行政处罚不涉及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适用对象不同:刑事处罚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
2、适用程序不同
刑事处罚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进行。而行政处罚则是由行政程序制定的,比较灵活;
3、处罚机关不同
刑事处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无权适用于公民。行政处罚可以由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进行。
三、刑事拘留要遵循哪些程序
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
刑事处罚一般是针对于当事人触犯了刑事法条才会被实施的处罚,此处罚的种类有很多种,一般是会根据不同的罪名来进行确定,轻者管制,重者是可以按死刑来进行判决的,但在给予处罚时也需要有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让违法者承担起该有的责任。
-
法院判处的刑罚中什么是缓刑?
418人看过
-
刑罚中是否有“免于刑事处罚”这一说法?
321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判刑是什么处罚?
19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处罚?什么是刑事处罚?
382人看过
-
刑法处罚中什么是拘役和管制?
306人看过
-
刑法中虚假广告的处罚是什么
208人看过
-
在刑法中,有罪免刑事处罚有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1、免于刑事处罚的刑法性质: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
-
刑事处罚刑罚处罚标准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
森林法中的刑事处罚条例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一、关于林地管理体制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款关于”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林地的,其管理应当适用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林地转为非林地前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 二、关于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问题 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在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
-
应受刑法处罚性与免除刑事处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3应受刑法处罚性与免除刑事处罚是包含关系、是全部和部分的关系、一般和例外的关系。就是说,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应受刑法处罚,但是有些犯罪行为因存在某些法定情节而免除刑事处罚。应受刑罚处罚性是指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如果某种行为只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法律后果,则不可能成立犯罪;只有当该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能成立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
-
刑事责任中刑事处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8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概念,刑事责任包含犯罪和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认定。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仅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 比如,我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