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22:52 216 人看过

(一)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1、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2、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四)侵占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五)法条链接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毒种、菌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占据着重要一环。如果疏于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工作进行规范严格科学细致的管理,一旦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失控,则不但无法实现从事这项工作以防治传染病的善良愿望。反而会变成传染病发生、传播乃至流行的肇因,酿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的恶果,并导致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失败。国家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引进、供应、保藏、
    2023-06-11
    240人看过
  • 侵占罪构成是什么,侵占罪量刑怎么规定?
    一、侵占罪构成是什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
    2023-02-25
    151人看过
  •  侵占罪如何认定?侵占罪数额分别是多少?
    本文讨论了侵占罪的起点标准问题。侵占罪是指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要以财产数额较大的财产构成。然而,如何确定这些财产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以及如何处理侵占数额较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一些地方的规定将起点标准定为1万元,而另一些地方则定为5000元。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对侵占罪定罪和量刑的不同判断。侵占罪的起点是侵占罪所要求的诉讼标的的最低价值,这是侵占罪从违法到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分界的重要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要以财产数额较大的财产构成。那么如何确定司法解释的起点标准为1万,一些地方的立案标准为5000。《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刑法侵占罪规定:数额较大的财物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8-21
    196人看过
  • 认罪能否缓刑,职务侵占犯罪案例分析。
    职务侵占上诉后是否能争取缓刑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争取缓刑的几率是比较低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争取缓刑的可能。缓刑适用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职务侵占能判缓刑吗法院在审理职务侵占罪时除考虑自首、认罪态度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外,还主要考虑侵占财产的返还,能否取得受害单位的谅解。该类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的,对被告人申请缓刑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
    2023-07-04
    391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他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必须具有特定性。这样,构成本罪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必指向于他人。指向于他人,可以指名道姓,也可以不呼其名,但根据其虚构的内容、散布的方式,完全能让公众知道其指向于何人。如果其内容泛泛而指,根据其内容及散布方式无法推测针对的是谁,自然不能构成本罪。由于本罪所侵害的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他人必须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诸如饮食、旅店、旅游等各种服务的人等。所谓商业信誉,是指
    2023-04-25
    407人看过
  •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就更为严重。(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和赤。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
    2023-04-25
    91人看过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身心健康。吸食、注射毒品对人的健康所造成的危害众所周知,并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未染上吸毒恶习或者虽染上吸毒恶习但已经戒除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向他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觉等方法,非法实施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及其他利益诱导、拉拢原本没有意愿吸毒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教唆,是指以劝说、授意、怂恿等手段,鼓动、唆使原本没有毒品意愿的人吸食、
    2023-04-25
    472人看过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毒品、毒赃的行为,不仅帮助犯罪分子隐匿罪证,妨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且为毒品犯罪分子继续犯罪提供物质条件。这些毒品可以随时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处。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谓毒赃,是指犯罪分子进行毒品犯罪所得财物,以及由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非法所得获取的收益,是指利用毒品违
    2023-04-25
    489人看过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申请登记程序、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的条件和审批程序,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通过法律授权给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管理部门对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者登记。负责审批或登记职责的上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条件进行审
    2023-06-11
    195人看过
  •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对合同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利益,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是从玩忽职守罪分离出来,但其犯罪构成比以前更为严格,缩小了打击面。表现为:原来的玩忽职守罪只要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即可,现在改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要求是被诈骗。(1)本罪必须是发生在签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2)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如:不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不仔细研究合同的条款内容;盲目轻信对方的意思表示,不履行合同应当具备的形式要件等。(3)
    2023-06-11
    90人看过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和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资助境内组织和个人实施刑法第102条至105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有资助行为;二是资助的对象是境内组织机构、个人;三是被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实施危害相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3、本罪的主体是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3-04-25
    55人看过
  • 侵占罪在法律上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侵占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下是其量刑标准:(一)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二)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
    2023-07-22
    181人看过
  • 盗窃罪跟侵占罪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虽然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盗窃罪与侵占罪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其二者的区别是:从本质上看,盗窃罪是指秘密地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而侵占罪是指非法取得自己暂时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这也是盗窃罪和侵占罪最明显的区别,也就是说,区分两个罪的关键在于辨别该财物是由谁占有的。一般情况下,司法实务上都是从“占有”这一方面区分盗窃罪以及侵占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复杂的犯罪情形有时也会使二者难以区分,在司法实践中还要根据具体情节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判断。从定罪量刑上看,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比盗窃罪的定罪量刑要轻。从二者的相同点上看,两者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两个罪的客体都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一、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
    2023-03-06
    76人看过
  •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了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罪。该法第26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此项规定,对于惩治间谍犯罪和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情况、证据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
    2023-04-25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量刑标准,侵占罪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
    • 如何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怎么认定侵占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
    • 侵占罪怎样量刑?结合案例简要分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侵占罪:数额较大,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为告诉的才处理,即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侵占罪如何量刑,侵占罪如何量刑,侵占罪量刑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
      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合同诈骗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
      合同诈骗罪认定以及量刑的分析: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诉其合同诈骗罪相应的刑事责任。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