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的刑事和解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30:14 189 人看过

1、刑事和解程序适用范围:

其一,仅仅适用于公诉案件;

其二,如果是故意犯罪,则适用于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而且这类轻罪案件仅仅因民间纠纷而引起触犯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罪名的犯罪行为(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其三,如果是过失犯罪,则除却渎职犯罪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案件;

其四,反向限制:上述入围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罪则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2、关于刑事和解程序启动主体问题:

其一,程序的启动,在侦查阶段,则由侦查机关启动;在起诉阶段则为检察官启动,在审判阶段则由法官启动。

其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等)在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抑或法院的主持下就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真诚悔罪、提供赔偿、赔礼道歉等方式达成共识。

其三,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或者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抑或法院在判决中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以最后终结该刑事案件。

一、轻伤传唤后还可以调解吗?

轻伤传唤后还可以调解,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同时规定了公、检、法三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调解成功的,也只是就民事赔偿部门达成调解.对于刑事责任部分还需要依法处理.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怎么判的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任何人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之后,都是有可能会导致对方轻伤的,对于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若是在对方受伤之后起诉,此时被告已经一旦被司法机关传唤,就意味着此案件将不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对于公诉案件,即使已经被传唤,也是可以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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