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务在关于给付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4:51:07 256 人看过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

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

2、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一、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二、不真正的连带债务都有哪些呢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的类型有:

一、因一人侵权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竞合而产生。

二、合同上的债务竞合。

三、因合同上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他人侵权之债竞合而生。

四、因法定债务与合同债务竞合而生。

五、数人分别因各自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的损害。

三、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呢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的权利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

3、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债务相关文章
  • 什么范围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的个人债务主要是指以下几种债务: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什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从事经营活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意,一方不得擅自决定,该行为已经超出了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实践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方擅自以夫妻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情或不同意,但事后对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表示反对,若负债,则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对经营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表示反对”的一方实际上已经对另一方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追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
    2023-08-09
    272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对于个人债务问题,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
    2024-01-10
    260人看过
  • 债务遗产范围内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务遗产范围内有哪些债务遗产范围内如下:1.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4-16
    442人看过
  • 要继承债务有哪些范围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一、怎样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分为继承前和继承后的偿还。继承前清偿债务的,由财产代管人先认定债权属实,然后以被继承人的财
    2023-02-18
    343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债务转让有什么范围
    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规定有:转让债务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而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转让的债权债务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债权人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2、涉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不同。债务人转让债务需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二、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
    2023-03-20
    101人看过
  •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
    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一)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二)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三)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得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民法典》规定
    2023-03-16
    444人看过
  • 公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债务范围
    一、公司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债务范围公司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由债务情况而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如夫妻的另一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投资于公司的款项未经本人同意的,那么应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
    2023-09-14
    91人看过
  • 属于债务重组范围的是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一、个人负债可以重组吗法律对个人负债可不可以重组没有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个人是不能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
    2023-03-14
    116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下的共同债务应涵盖哪些范围
    一、婚姻关系下的共同债务应涵盖哪些范围婚姻关系下的共同债务应涵盖以下范围: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怎么写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应当写明:1.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写明夫妻债务的范围、债务具体数目等;3.债务怎么偿还,由谁偿还;4.争议解决条款;5.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1.以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23
    240人看过
  • 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
    申报人与xx及下设各机构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自该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日起符合中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xxx及下设各机构为债务人及担保人等情形。一、自己给爸妈写借条有效吗父母写给子女借条有用,只要存在真实借款关系。借据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即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据,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借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
    2023-03-06
    130人看过
  • 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离婚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五)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一、夫妻已离婚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离婚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该方偿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二)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
    2023-02-26
    39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不包括债权债务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可能会以个人名义向外界贷款,但有些当事人不良于赌博,他们所欠的债务并非合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另一方偿还。同时,一方的婚前按揭汽车贷款和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赠与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当事人赌博产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以个人名义向外界贷款。然而,有些当事人不良于赌博,而他们所欠的债务并非合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另一方偿还。一方的婚前的按揭汽车贷款。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汽车,是按揭贷款所欠的债务,此类资金只用于个人并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和使用,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此类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赠与财产。假设一方接受了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并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而这份遗嘱或馈赠所附带的债务,也跟另一方没有关系。 【
    2023-10-08
    214人看过
  • 政府举债的债务范围
    (一)显性政府或有债务隐性债务即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产生的政府债务。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1、国家对非主权借款和由次国家级政府、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如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务的担保。2、对不同类型的贷款(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农业贷款以及小型商业贷款)的保护性国家担保。3、对私营投资的国家担保。4、国家保险体系(存款保险、来自私营养养老基金的收入、作物收成保险、洪灾保险、战争保险)。(二)隐性政府或有债务隐性或有债务通常主要是指反映公众期望和利益集团压力的政府道义的债务。1、次国家级政府以及公共或私营实体对非担保债务和其他负债的违约。2、实行私营化的实体负债的清理。3、银行破产(国家保险之外的支持)。4、非担保养老金基金,就业基金或社会保障基金(对小投资者的保护)的破产。5、中央银行不能履行其职责(外汇合约、保卫币值稳定收支平衡)。6、因私营资本外逃而采取救助。
    2023-03-07
    190人看过
  • 对合同债务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对合同债务能够采取的有效防范措施包括:1、合同签订前尽量全面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具体情况等;2、注意对合同各项条款进行专业、仔细的审查;3、尽量以书面形式并依照法定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签订合同;4、买方收货时要求对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5、买方支票支付方式交付货款的应依程序检查。一、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
    2023-03-07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债务是涉外合同之债。涉外合同之债是根据涉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合同是发生涉外之债的主要根据,涉外合同之债是涉外之债的主要部分。合同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2、其被转移的债权债... 更多>

    #合同债务
    相关咨询
    • 共同债务可以分为几类,都有哪些,那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的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
    • 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作了列举式否定性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根
    • 哪些范围的夫妻共同债务算共同债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8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
    •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债务谁有权处理债务的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
    • 那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中的共有债务范围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