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不限制人身自由。有人身自由,不过要受到相应的限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犯到期恢复一切自由吗?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社区戒毒与人身自由的平衡
399人看过
-
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博弈中的平衡
425人看过
-
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机制
330人看过
-
劳资力量需要制度平衡
87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衡平性
239人看过
-
赔钱减刑的平衡机制
240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缓刑限制自由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0缓刑犯应当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不得未经离开县级行政区,这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明确规定。司法局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管理,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如果未经批准离开县级行政区域,可以警告,三次警告即收监!如果擅自离开,视为脱管,超过1个月可以直接收监!请好好配合司法局、司法所监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缓刑制度的缓刑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8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
刑法的缓刑制度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 (二)可以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应当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不得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可以适用禁止令,应当实行社区矫正。 注意: 1.缓刑考验
-
拘役缓刑限制自由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
-
缓刑会限制哪些自由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缓刑期间的限制有: 1.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