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05:00:32 251 人看过

一、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以及生完孩子后1年内、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是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案的除外。

2、这个法律规定的怀孕分娩应该是男女双方发生的行为,不包括女方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不然对男方是不公平的。

3、在女方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时候是有必要受理的,那么是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也是生效的。

4、假如是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是女方过错男方提出离婚,可以两个人达成一致协商,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5、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并且不可委托其他人代理。申请的时候必须出具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

二、没有结婚证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第42条的规定,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第49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孕妇离婚后的经济补偿
    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孕妇在离婚时可以获得补偿,但民法典确实规定了夫妻中的一方, 由于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而另一方则有义务给予补偿。对于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并无法律规定。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孕妇在离婚时可以获得补偿,但民法典确实规定了夫妻中的一方,由于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则有义务给予补偿。对于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并无法律规定。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孕妇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
    2023-09-17
    139人看过
  • 女方怀孕离婚补偿有什么
    一、女方怀孕离婚补偿有什么女方怀孕离婚补偿有什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怀孕离婚有哪些规定女方怀孕,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
    2023-06-15
    110人看过
  • 孕妇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
    一、孕妇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结婚登记流程有哪些?结婚登记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流程:1、申请,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2、审查,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3、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二、领结婚证要什么材料内地居民需要材料:1、那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3、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带的材料:1、有效的身份证及通行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023-05-29
    262人看过
  • 结婚证没有过户有补偿吗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户口没迁走,也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应该有补偿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难度较大,需要和原驻地村委会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什么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关于什么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我的解答如下:宅基地回收是指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或已经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宅基地占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占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宅基地所有者予以回收的制度。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比如你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可以重新申请。另外,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有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要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申请了
    2023-03-26
    232人看过
  • 怀孕离婚有没有赔偿
    怀孕离婚不会获得赔偿,只有对方构成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离婚时无过错方才能请求获得损害赔偿。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负担能力;被侵害方的受伤害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一、离婚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如下: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现在诉讼离婚能够要求原告的损害赔偿吗?诉讼离婚时一般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但符合法定过错情形的除外。因为《民法典》规定,婚姻
    2023-03-19
    111人看过
  • 孕妇离婚有相关赔偿款吗
    一、孕妇离婚有相关赔偿款吗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可以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主要考量因素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二、孕妇离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怀孕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多少,但是一般可以参照以下情况: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
    2023-04-18
    304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孕妇有必要办结婚证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孕妇建档需要结婚证。孕妇建档一般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参加医疗保险的要带上医保卡,有些医院还要求带准生证。提交上述证件材料后,医生会根据证明材料进行信息录入,然后进行登记和建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
    • 没有办理结婚却怀孕了,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3
      无证离婚是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 1、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查阅档案或者补办结婚证后,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情况去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 2、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 孕妇离婚都有什么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1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都有了简单的解读。总之,夫妻在一起过日子,磕磕绊绊是难免的。尤其是妻子怀孕的时候,更应该是夫妻
    • 现在孕妇离婚有些哪些补偿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可以要求对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结合对方经济收入的20%-30,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 孕妇离婚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2
      孕妇的补偿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来决定。由于孕妇离婚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有过错方,所以是不能根据孕妇离婚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另外,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女性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女方可以提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