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还可以恢复继承权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8:11:41 378 人看过

《民法典》新增继承人宽宥制度,即特定情形下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制度,就是说,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或者篡改遗嘱、胁迫、欺诈影响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一、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

继承人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将会丧失继承权。这只是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之一。如果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也会丧失继承权。

二、被判刑的人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不会因为自己被判刑而丧失继承权。但若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形,导致其接受刑事处罚的,则一般会丧失继承权。但若虐待被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父亲去世儿子是第一继承人

1、父亲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不过儿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父亲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子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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