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的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15:06 433 人看过

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合同可分为一般合同和基本建设项目合同。前者包括加工、维修、印刷、定制、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如下:

1、承包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独立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

2、其合同目标是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在合同成立时尚中不存在,一旦完成,就具有特定性,不可替代;

3、承包商在加工过程中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由承包商独立承担。

承包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迟延履行相关文章
  • (3) 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的差异及解释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
    2023-07-07
    189人看过
  • 解释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之间的不同点。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两者的管辖地法院不同,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为加工行为地,而买卖合同管辖地为交货地;两者的举证责任方式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证明定作物的特殊性,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证明其已按要求交付了货物。在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合同中,风险一般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在雇佣合同中,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风险;第三,人身依附性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3-07-02
    275人看过
  • 分包合同的定义和解释是什么
    一、分包合同的定义和解释是什么1.—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业主或临理工程师批准后,交给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从承包商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与承包商签定明确规定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实体,称之为一般分包商。2.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或选择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货或劳务人员在承包商同意后,与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凡在合同中以暂定金额支付工程均称为指定分包商。二、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分包合同管理程序有:1.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2.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3.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4.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参与分包沟通洽商。分包合同管理标准有:1.明确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2.对分包合同实施监控;3.分包合同变更
    2023-10-10
    106人看过
  • 名词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指承包方把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耕种。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特征(一)它是在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上设定的物权。这里“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它是以农村土地为标的物的他物权。这里“农村土地”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是指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一般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但也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三)它是享有和行使以对农村土地之占有为前提并以使用收益
    2023-08-11
    440人看过
  • 民法典对医院科室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有何解释?
    一般是有效的。签订医疗科室承包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就算违法:1、合同内容或情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4、违背公序良俗的;5、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等情形的。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丢了能补吗土地承包合同丢了可以补办。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合同丢失后,承包方可向发包方或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留存的合同书,或提出合同补办申请并报乡镇政府,由政府登记出具证明材料后到县档案局查询原始资料,经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办。《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2023-07-06
    399人看过
  • 总承包合同解除后分包合同有效吗
    总承包合同解除后不会影响分包合同效力。因为主合同是指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分包合同的标的虽是总承包合同的标的一部分,但分包合同并非依赖总承包合同,其具有独立性,其效力的认定不依赖于总承包合同,故分包合同不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一、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事项1、合同签订人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签订时需有两人面签,签章前,两人均核查无误后,方可签章。2、确认对方的主体合法,(营业执照核对原件,收集复印件,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其他许可文件)。3、审核、确认合同条款,对主要条款和数字、付款方式与对方再次核准,如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按顺序通过审批流程后再签订,不得擅自签订。4、原则上,双方应同时签章。5、合同签订时,合同必须完整,包括附件。6、签订时,应确认对方是否具有应有权限,如为委托人的,应确认委托权限,必须有具体的委托权限(不能是全权委托)。7、对空白处
    2023-02-22
    379人看过
  • 合同无效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合同无效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主要体现了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订立合同,或因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司法解释包括哪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七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2-07-08
    218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关系:无效承包合同对分包合同的影响
    承包合同无效会不必然导致分包合同无效。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签订的违法分包合同;2、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签订的分包合同;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而签订的合同;4、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第六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
    2023-07-07
    43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管辖司法解释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70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且其性质均属承诺、不要式、双务、有偿的合同。但是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第一,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
    2023-04-13
    28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为30年;再如对于承包地的收回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这些内容都不允许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三)土地承包合同是双务合同。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2-13
    26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目的解释和限缩解释
    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目的解释和限缩解释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目的解释和限缩解释摘要:保险合同的疑义利益解释规则,其目的系针对保险条款格式化及附和性之弊端,而为在交易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所提供的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机制;在适用上其位阶只能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对模糊词语解释后仍有两种以上理解时,才扮演“最后出场的角色”;其适用范围和前提为定型化格式保险条款,并需考量具体合同的被保险人的交易能力,判断其实际上究竟是否属交易上的弱者,而对个别议商性条款不得适用;至于经保险主管机关核准后的基本条款,可适用该解释规则。鉴于我国立法规定过于原则以及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上的滥用现状,应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的立法目的出发作限缩式解释,以公平合理地保护保险当事人的权益。关键词:保险条款,疑义利益,适用位阶,目的解释,限缩解释保险立法史上,疑义利益解释规则的援引与创设,初始系针对保险人与投保
    2023-06-13
    31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解释
    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解除好还是终止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哪种好,要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决定。第一、根据适用范围。如果是继续性合同就选择合同终止,如果是非继续性合同就选合同解除。第二、根据适用的条件。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或两方没有违反合同就选合同终止,如果只有一方违反合同就选合同解除。第三、根据法律后果。如果想让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就选合同终止。如果想让合同溯及力消灭,就选合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
    2023-07-04
    290人看过
  • 解释保管合同合同的特征
    保管合同的特点如下: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二、保管合同既可为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为双务.有偿.要式合同。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让所有权,不转让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四、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什么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一、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二、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
    2023-08-07
    213人看过
  • NBA球员合同的解释
    所谓买断合同就是球员和球队签定了一份几年的合同,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球队或者球员单方面要毁约,买断合同的动作简单来说就是付违约金而已。违约金的多少是在签定的合同规定的,然而如果双方都有意违反合同,如球员米勒在休斯顿的退役,球队只是支付全部的违约金一部分,从形式上消除了合同。猝死与俱乐部无关?球员是否上保险存疑唉!原本今天就应该手术了,但人没等到今天就走了。昨日,俱乐部负责把武强送到医院的朱挺一听到武强这个名字就止不住叹息。还没能上手术台,东进男篮的中锋武强就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然离去,并在生的区间画下句号,但逝者的身后却还留有一串未完的问号:武强的猝死如果是先天疾病,为什么没有在联赛之前体检检查出来?武强的死亡时间是否算做工伤?死者,以及其他球员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签订的,规定如何赔偿?将这一系列问题抛给东进俱乐部,俱乐部方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东进男篮俱乐部经理荐国良表示,武强此次猝死的直接
    2023-07-1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迟延履行是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一方逾期仍未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于迟延履行的当事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双方间的合同。... 更多>

    #迟延履行
    相关咨询
    • 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是如何的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
    • 种植棉花的承包土地合同的解释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
    •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并没有所谓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目前普遍采用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发布的。
    • 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哪些,有哪些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8
      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责任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要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只对本人所担负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收
    • 关于土地承包纠纷和居间合同的法律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1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