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提存终止,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
(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构,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能够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或提存人设定的其他条件成熟时,由法定提存机构转交给受益人。
同时,提存也是担保的一种特定形式。根据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将担保物(金)提交到法定的提存机构,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待条件成熟时,提存机构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担保物交付债权人或退还担保人。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具有保证债物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
提存公证是从提存发展而来的。提存作为法律制度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在现代民法上,提存的理论已相当发达,有关提存的法律规定也日益具体、全面,在民法提存制度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形成了提存公证。应该说提存公证的目的与基本原则与提存是相通的,都是以民法为基础和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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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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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5-02-07在以下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其标的物提存: 1.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 债权人下落不明; 3.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 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标的物不适合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拍卖或变卖标的物,并将提存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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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中提存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终止中提存的原因需要怎样办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合同终止中提存的条件:(1)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2)提存的债务真实、合法; (3)存在提存的原因。提存的原因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失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存在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5)提存的物与债的标的物相符。提存人应当首先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提存机关收到申请后,要按照法定条件对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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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提存公证的流程是如何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8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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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审查下列内容: (一)资料是否齐全、充分 (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 (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 (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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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终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7终止公证是指公证处受理公证后,出具公证书之前,因出现法定事由致使公证处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时,而作出停止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决定。根据规定,终止公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办证超过了法定期限。从《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四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需经过调查的,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应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因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