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城中村改造的时候,被拆迁人是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所以是可以选择回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城中村改造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城中村,这种既非农村也非城市的社区形式,是问题的集中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被动城镇化的产物。城中村与传统农村的区别主要在于职业属性非农化、户籍性质混杂化和经济水平复合化;与城市社区的区别则在于城中村失地农民职业性质不稳定、城中村社区管理的村落化。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三方主体展开。
村民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补偿,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业、养老等。
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该类拆迁涉及利益复杂、变数多,过高的交易成本会使其在投资改造中的预期收益难以保障。
政府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尽力避免财政压力,保证市场、社会稳定。
这三类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主要受下列制度化要素的影响:
其一,土地资源的非商品性与非市场化征用。我国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差别化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的变更形式,导致了城市扩容土地所有权的非市场化征用,使得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合理收益被限制乃至低价剥夺。
其二,产权关系模糊的村集体经济。城郊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广大村民虽拥有所有权,但该收益的具体支配和使用则被垄断于少数村干部手中,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知情权脱节。
其三,封闭的村(居)建设与城乡分割的管理模式。城市社区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前者具有统一规划、开放式流动格局,统一建设与管理;而村社区则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管理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承担,以村为单位,视人口、财力而采取不同程度的封闭建设,管理上往往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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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可以选择要求搬迁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可以,协商解决。现在一般拆迁安置有好几种方式,具体一是货币安置,另一种是房屋产权置换。但在拆迁之前,政府应该会先征求你们拆迁户的意见,占多数人认为要货币安置就货币安置,如果是房屋产权置换那就是以房换房。现在的开发商如果实力强的,一般会先盖好房子再拆迁。如果实力差,那就先拆再谈。另外,如果是房屋产权置换的话,要先看一下开发商把你们安置在哪里,各个地段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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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什么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07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其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1)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