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如下: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是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有关法律定罪,而犯罪未遂往往在量刑上减免,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
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未遂标准是什么
根据信用证诈骗罪的刑法条文,刑法第195条并未规定构成本罪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为要件,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诈骗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如果银行审核失误即意味着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或货款已被诈骗,信用证即以既遂形态成立,应依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在信用证诈骗罪的三个量刑档次中,第一款没有规定“数额较大”,而在第二、第三量刑档次分别为“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并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数额问题并非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定定罪因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数额和情节方面,仅作为量刑的因素,行为人实施信用证诈骗罪总是指向一定数额的财物并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有行为人实施信用证诈骗活动被及时制止,才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已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财产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银行信用已受到损害。
因此,信用证诈骗罪应是行为犯,不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分,数额和情节并非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刑法第19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即可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既遂。
根据信用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是其行为方式之一,而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终止犯罪与未完成犯罪的区别
91人看过
-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50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370人看过
-
刑法里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
134人看过
-
诈骗罪和欺诈犯的区别
380人看过
-
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在哪
480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联系与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同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均有其社会危害性,所以也被纳入刑法规定,成为运用国家强制力进行打击的行为。案件情节是多种多样的,在审判实务之中,犯罪分子行为未逞,需要辨别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预备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由
-
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18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具体如下:1、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但由于其行为的性质,致使其行为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的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能达目的而不欲。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
-
不可罚的不能犯与犯罪未遂,不能犯与犯罪未遂有哪些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能犯未遂属于犯罪中止,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而不能犯未遂实际上已经符合的犯罪的主观客观条件,很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处罚基本等同已遂犯
-
盗窃未遂犯罪与盗窃既遂犯罪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51、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这一原则性界定也同样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实施盗窃时在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 3、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