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失业保险关系转迁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6:04:39 378 人看过

办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提交材料

《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或《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办理流程

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向失业人员出具《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转出地经办机构凭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出具《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交失业人员本人;转入地经办机构再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为失业人员重新办理申领登记、核发待遇

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人社局大楼进门右侧二楼失业保险服务大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杭州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二)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人员的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四)异地失业的本市
    2023-05-09
    271人看过
  • 广州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广州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办理程序】:转出: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入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转入: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回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受理部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05-08
    65人看过
  • 苏州失业保险待遇须知
    一、享受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享受期限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三、待遇标准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40
    2023-05-10
    54人看过
  • 苏州失业保险缴费须知
    缴费基数的申报一、申报范围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二、办理程序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
    2023-05-10
    420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一、失业保险关系,怎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之后与失业保险制度诸方面的关系,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组织联系方面的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立法和制度范围内所享有的权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以及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失业保险机构所记载管理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档案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持有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制发的失业证或失业保险手册等。通常所说的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就是指职工从甲地转移到乙地之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继续保留。二、在外省工作的失业人员怎么领取失业保
    2023-02-15
    469人看过
  • 郴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核准的《增人工资基金表。2、企业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1)企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3、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参保: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名册,并附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4、
    2023-05-10
    39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 杭州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三)外城镇失业人员(在杭享受) 就业局办事指南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05-27(一)办理依据 1、《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关于简化用人单位申报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外城镇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关手续的批复》(府办简复第B20071326号); 3、《关于统筹地区以外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就[2004]130号)
    • 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供相应服务,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自治区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关系怎样转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