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12:40 338 人看过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以及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信号。市场竞争是由价格引导的,价格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价格优势是一项重要的竞争优势。由于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经营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价格竟争的现象俯拾即是。一些经营者为了扩大和保住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不计后果地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比如超高定价、掠夺定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等,导致市场经济中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不仅给企业而且给社会造成了恶性影响。因此,应当对各种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进行分析并制定出有效的规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

一、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

(一)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概念

什么是不正当价格行为,目前理论界还没有规范的定义。有人指出,不正当价格行为是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或竞争的有利地位,而违反价格规律和市场交易习惯或规则,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定价,从而危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梁文书主编:《当前民法经济法的热点问题》,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382页)根据这一定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性不够明确,仅指出行为违反价值规律和市场交易习惯或规则。然而,价值规律是价格围绕价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而上下波动的,在供过于求时,价格下滑,在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的规律。价格的这种波动,自发地调节供求关系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什么时候价格上涨了或下滑了可以认定不正当价格行为呢?人们难于把握。再者市场交易习惯或规则,属于道德范围,难于有权利和义务即法的约束力。再说,交易习惯或规则,也常因时因地而各不相同,难有统一的衡量标准。我认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能定义为违反了价值规律和市场交易习惯和规则,因为价值规律和交易习惯和规则,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只有这一行为违反了那种对这一行为加以调整或规范了的具体的法律法规时,才能定性。所以,不正当价格行为应定义为:商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这一定义提示出不正当价格行为有以下几层涵义:

(1)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发生在商业领域的一种不法行为。但商业活动中,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不在此例,仅指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

(2)其行为主体是一切参与商业经济活动的有责任能力的经营者,即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不正当价格行为是违反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当然也包括违反商业交易道德。

(4)不正当价格行为是侵犯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5)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损害社会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正当价格行为相关文章
  • 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
    不正当竞争,是指竞争对手一方或多方在市场竞争中违反诚实、公平、平等和信用的竞争规则,以混淆、误导、诋毁等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它具有欺骗性、攻击性、误导性和损害性等显著特征。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这种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不仅仅在有形商品市场的竞争中广泛地存在,而且在无形商品市场即知识产品市场的竞争中也大量的存在,因此,早在1883年缔结的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就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该公约第10条之2第1款规定:“本联盟成员国必须对各国国民保证予以取缔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此后,在1967年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缔结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也将“制止不正当竞争”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
    2023-06-12
    444人看过
  • 显形反向假冒行为研究
    商标反向假冒一直是商标侵权中争议较大的热点问题。不但理论界对其众说纷纭,各国对其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我国在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定性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确立了我国司法界对商标反向假冒的侵权认定,但理论界对其的争论一直很激烈,而且《刑法》并没有对严重的显形反向假冒行为做出相关规定。本文从行为人实施显形反向假冒行为的原因出发,具体研究了反向假冒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世界有关的立法趋势,并对我国现行《商标法》、《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析,以期具体和完善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制,保护好商标所有人、相关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好整个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民族企业的壮大。【关键词】商标权;反向假冒;显形反向假冒;商标功能;商标侵权【写作年份】2008年【正文】假冒”(passingoff)起源于英国。在17世纪的英国已出现假冒”的判例,并由此衍生假冒之诉”(action
    2023-06-12
    308人看过
  • 呼和浩特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制止牟取暴利的规定
    呼和浩特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制止牟取暴利的规定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文号:政府令第4号发布日期:1994-12-27执行日期:1994-12-2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生产经营者价格行为第三章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六章附则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七日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进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稳定市场物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收费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价格管理实行间接管理为主和直接管理为辅的原则。对少数重要商品、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
    2023-04-24
    388人看过
  • 反映消防员不正当行为
    投诉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1、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队政治处、纪委进行电话举报;2、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门也是可以举报的;3、向96119电话举报(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违法行为);4、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的互联网上的办事直通车栏目的举报投诉栏进行网络举报。消防武警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部队的管理受直属上级与公安部门共同管理。武警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设消防局;各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和消防员结婚可以离婚吗没有此类规定,可以随时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据此条款,如夫妻双
    2023-07-19
    77人看过
  • 38家经营者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受处罚
    绥化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把今年确立为市场价格监管决胜年,把强化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作为第一战役。一是精心学习,周密安排。市局专门下发了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通知》,对监管范围、监管重点及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地市场价格监管进展情况实行周汇总,周报告制度。二是提升层级,扩大影响。市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两节期间国家和省价格部门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部署要求及全市市场价格监管部署安排,争取市领导重视和支持。市委书记朱XX、市长王YY、主管副市长马Z先后带领物价部门深入商场、超市检查保供稳价工作。马Z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呈报的简报上作出肯定性批示。三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重点工作再分工,实行班子成员抓行业、包县(市)的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联系点督促检验工作。四是全员发动,优化力量。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在市场价格监管上实行力量全员化,所有物价干部参与市场价格检查
    2023-06-07
    71人看过
  • 保障消费者权益,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除依法降价处理新鲜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垄断市场;3、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促进商品价格过高;5、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之交易;6、提供相同的商品或服务,对具有相同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7、采取提高等级或降低等级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降低价格;8、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立即开展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以及涉及农产品收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查处捏造、
    2023-07-02
    204人看过
  • 基于正常价值的反倾销会计问题研究
    在反倾销诉讼中,正常价值往往是反倾销发起方和应诉方双方斗争的焦点,它不仅关系到倾销是否存在的认定,而且当认定倾销存在情况下,倾销幅度也需要通过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比较来认定,这关系到出口方被征代写毕业论文反倾销税的数额及日后进入该国市场的可承受的价格。倾销幅度的计算公式是倾销幅度=(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出口价格×100%,出口价格由于可以根据通关时海关的记录客观的取得,正常价值就是唯一的影响因素了。如果没有在正常价值的确认基础上对倾销及损害的认定,后继的裁定或报复措施就失去了应有的法理基础。可见,正常价值在反倾销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第一节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一、倾销的概念概念,是指从感官感觉到的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并被认为与这些具体事物相分离的一般观念。“倾销"(Dmping)一词由来已久,据《牛津英语字典》的解释,该词的概念是指将大宗货物或其他东西翻倒、倾卸以致抛弃。从在经济学的角度来
    2023-06-12
    453人看过
  • 消费者遇不正当价格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
    昨日,媒体从咸安区物价局了解到,将加强低温雨雪天气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雨雪天气消费者若遇到不正当价格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电话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加强对粮油、肉禽蛋、奶菜、天然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抢购等异常情况,物价部门将及时进行跟踪监测,提醒、告诫经营者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物价部门将重点检查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依法查处客运出租车经营者趁低温雨雪天气擅自提高票价、旅游景点不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价费权益。咸安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雨雪天气一旦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58价格电话举报。物价部门将有报必查,有问必答,快速办理价格举报案件。
    2023-06-07
    404人看过
  • 正当防卫的本质研究
    正当防卫的本质指的是制止非法侵权,保护合法权益。不过是谁先动手,通常被认定为打架,打架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伤害对方的结果,所以根本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应满足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的目标必须是非法侵权;2、非法侵权必须进行;3、正当防卫所的目标必须是非法侵权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5、对于非法侵权行为人,在制止非法侵权行为时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对非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什么样的正当防卫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发生的针对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措施造成不法侵害者人身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当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第二是制止措施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怎么理解呢?制止措施只要达到了制止不法侵害的程度就应当停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
    2023-07-02
    446人看过
  • 正当防卫制度法律研究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渊源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正当防卫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它萌生于复仇,蜕变于私刑,历史渊源一直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正当防卫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表现为充满恐怖的自然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古老格言在广为流传的同时,将复仇形态的正当性防卫凝化成一种习惯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予以保留。随着奴隶社会阶级统治的出现,稳定的统治秩序需要行为规范披上法律的外衣被普遍的遵从,因此,复仇形态的正当防卫经过庄严的仪式以社会理性的形式得以肯定,正当防卫行为从原始社会的行为习惯到奴隶社会以成文法的面目出现,历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完成了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嬗变。(一)中国古代正当防卫的法律制度。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我国自古有之,《周礼》中说: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勿令雠(仇),雠(仇)之则死。”其中,杀人而义者,即今日之所谓正当防卫及(紧)救护紧急危难之行为也。
    2023-02-25
    434人看过
  • 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规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了界定,并同时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经营者追究法律责任,下面就本条有关内容进行解释:一、经营者是本条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主体,所以在一开始就确定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就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使该经营者成为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者。对于作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主体经营者的界定,应当依据价格法第三条中对经营者的规定。二、这一条中所指的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务之一的,就是表明在价格法所列八种不正当价格行为中,只要违反了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八种不正当价格行为,都是各自独立的行为,可以独立地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需要将某一项作为某一项前提或后果联系在一起。如果某一个经营者同时有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那就可以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和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项以上处罚,属
    2023-06-07
    423人看过
  • 印发《广州市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印发《广州市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六年九月四日广州市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办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的价格竞争,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制定垄断价格操纵市场,阻碍市场公平的价格竞争;或采用价格手段欺骗销售和服务对象;或以超过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进行牟利,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广州市物价局是组织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区、县级市物价局负
    2023-06-07
    409人看过
  • “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不正当竞争行为辨析
    [内容提要]:竞争,作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二重性,竞争的开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它们是竞争规律导致的结果,反过来又阻碍了竞争的进行。为了确保竞争能够在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世界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均十分重视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我国已于1993年9月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6年多来,对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该法的某些规定过于原则,在理解时易造成歧义,不利于操作,有必要对相关的基本问题加以研究,以使其更加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在主观上
    2023-04-24
    119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与1993年实施的现行法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完善。焦点:如何遏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草案根据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下列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第一,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第三,干扰或者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第四,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用户选择,实际是侵犯用户
    2023-06-09
    83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干扰破坏了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价格行为这对市场公平竞争危害巨大,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禁止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更多>

    • 《价格法》所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
    • 经营者不应该有哪些不正当价格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是如何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为了保障网络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繁荣,必须加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由于互联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比较短,我国在规制网络市场秩序方面积累的经验不够丰富,可用于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
    • 赚差价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赚差价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吗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的竞争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与对策研究主要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