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1:51:27 199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该司法解释实施日期是在1995年12月25日,即在新《刑法》颁布之前,但该司法解释至今仍然有效。

《刑法》颁布后有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但司法解释至今并未对此做出补充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即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认定侵权的扣留货物的没收及其处理
    被认定侵权的扣留货物的没收及其处理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海关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决定的,应当将下列已知的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一)侵权货物的名称和数量;(二)收发货人名称;(三)侵权货物申报进出口日期、海关扣留日期和处罚决定生效日期;(四)侵权货物的启运地和指运地;(五)海关可以提供的其他与侵权货物有关情况。对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置:(一)有关货物可以直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将货物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二)有关货物不能按照第(一)项的规定处置且侵权特征能够消除的,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拍卖货物所得款项上交国库;(三)有关货物不能按照第(一)、(二)项规定处置的,应当予以销毁。海关销毁侵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公益机构将海
    2023-04-19
    234人看过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办理
    一、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的申请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2、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经营资格;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4、有申请事项所必需的固定场地;5、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储场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设置标准》的要求(如独立的封闭区域,设立隔离围网(墙),建立通道出入卡口,与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等);6、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申请书(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7、存放液/气体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其他特殊货物、物品的,应当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复印件;8、场所平面图;9、海关需要的其他材料。上述2至7项书面材料应当提供正本供海关审核。三、海关监管货物
    2023-06-06
    179人看过
  • 民法典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货物的合同吗?
    一、民法典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货物的合同吗?1、根据《民法典》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货物的合同《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2、《民法典》之中其他与仓储合同有关的规定《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成立时间】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九百零六条【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第九百零七条【保管人验收义务以及损害赔偿】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
    2023-06-19
    53人看过
  • 法律对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四条:因加工发生的,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二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第三百九十五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应按合同约定,接受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对其进行验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者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
    2023-06-15
    17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因处理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可以保留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保留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和其他费用的,寄存人对定金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二条仓储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货。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货的,加收保管费。提前提货的,保管费不予减少。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应当对寄存人按照约定交付保管的货物进行验收。此外,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保管人应当将原货物退还寄存人或者寄存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留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退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寄存人应当按
    2023-05-08
    73人看过
  • 仓储物的保管人的效力
    一、仓储物的保管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仓储物的保管人是否发生效力,因现行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无疑义。质押对人的效力一般仅限于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但在仓单质押似有不同。我们认为,仓单质押对仓储物的保管人亦发生效力,只是不如其对质权人和出质人那么强而已。仓单质押对保管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保管人负有见单即交付仓储物的义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借所持有的仓单向保管人请求交付仓储物,而保管人负有交付仓储物的义务。因而,在仓单质押中,当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获清偿时,质权人便可以向保管人提示仓单请求提取仓储物从而实现仓单质押担保。从此意义上讲,仓单质押的效力及于保管人。二、仓储合同保管人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一)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2023-05-03
    94人看过
  •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一、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存储对方交付的物品,由对方支付费用的合同。其中存储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对方当事人称为存货人,被存储的物品称为存储物,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费用称为仓储费。仓储合同成立后,保管人负有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以及返还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应按合同约定,接受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对其进行验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管要求,妥善保管仓储物。在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原物返还给存货人或者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留置权的适用合同留置
    2023-03-25
    453人看过
  • 海关发现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货物的处理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对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货物的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海关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回复:(一)认为有关货物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书面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担保;(二)认为有关货物未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或者不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向海关书面说明理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一)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
    2023-06-08
    265人看过
  • 存货人提前取仓储物的可以减收仓储费吗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一、仓储合同的种类1、一般保管仓储合同。一般保管仓储合同是指仓库经营人为存货人提供完善的仓储条件,接受、保管其仓储物,并在保管期届满时,将收保的仓储物原样(包括仓储物在仓储期间自然增加的孳息)交还存货人而订立的仓储保管合同。这种合同的仓储物为确定种类物,保管人严格承担归还原物的责任。2、混藏式仓储合同。混藏式仓储是指存货人将一定品质、数量的货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将不同存货人的同种类、品质的仓储物混合保存,在存期满时,保管人只需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货物返还给存货人,而不需要按原物归还的仓储方式。这种仓储方式常用于储存粮食、油品、矿石或保鲜期较短的货物。混藏式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确定种类物,保管人严格按照合同中所描述的仓储物数量、质量承担责任,没有合理
    2023-03-31
    490人看过
  • 被扣留车辆货物处理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一、被扣留的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
    2023-06-21
    379人看过
  • 仓储物的提取规则是什么
    一、仓储物的提取规则是什么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二、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1、主体方面陷阱:保管人简写或没有保管资格。防范:核实保管方是否有保管资格,实际保管人与保管人是否一致,防止储存仓储物被骗走。2、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陷阱:只填储存仓储物名称,其他不填。防范:应详细、具体、填写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关系到因保管不当或因其它保管事由而产生的索赔。3、仓储物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方面陷阱:不填或漏填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防范:(1)要逐项认真填写存、取仓储物的验收,草率或没有订明以何标准、用何方法、在多长时间内与哪些资料、数据相符的,保管责任不宜分清,索赔困难。(2)要注意写明仓储物的验收期限,
    2023-04-30
    76人看过
  • 海关监管货物如何使用和处置
    企业在使用,处置海关监管货物时要遵守下列规定(一)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当事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二)海关监管货物,非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卸,搬移,交付,提取,开拆,改装,调换,抵押,质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监管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在海关监管去内存放海关监管货物,应经海关同意,并接受海关监管。(四)对各类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的处置,包括改变货物使用的特定地区,企业,用途,以及调换,内销,租赁,抵押,质押,转让等,均须事先向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和批准。
    2023-06-05
    139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如下:1.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2.合同是否有偿。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仓储合同的概念: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三、仓储合同与的特征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
    2023-05-03
    206人看过
  •  仓储管理中的保管理念是什么?
    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确保储藏、保存和养护标的物,而非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实施仓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进行;仓储管理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仓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储藏、保存和养护标的物,而非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其次,在实施仓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进行;另外,仓储管理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仓 储 合 同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什 么 ?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仓储合同是指出纳人将货物存放在受让人指定的仓库中,并由受让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持诚实信用,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做出虚假陈述。2. 合法合规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3. 协商一致原则:双方
    2023-09-07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海关怎么认定商标侵权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是有权扣留的,但是也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来处理。 在以下情况下,海关可以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请求海关扣留,但海关未能在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收到人民法院要求海关协助执行有关裁定的通知的; (2)海关在《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不能认定有关货物是否侵犯有关知识产权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未能在扣留货物之日起
    • 仓储法中的仓储保管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仓储费的规定如下: 仓储保管费是商业仓储企业代货主保管、养护商品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商品检验、防治、倒库、晾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仓房租赁、委托保管等费用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仓储保管费的节约,必须以保证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害为前提。在独立核算的仓储企业中,仓储保管费的核算是在“仓储费用”帐户中“保管费”子目内进行的。 中文名 仓储保管费 外文名 无 性质 储存过
    • 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提交担保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一)海关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链接《条例》:第十五条: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
    • 海关知识产权侵犯嫌疑货物是如何认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23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
    • 什么是货物的留置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9
      1、就是货物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进行留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的货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承运人在行使留置权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 3、留置“相应的货物”包括两层含义: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