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安全措施被破坏,出现损害还需要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1:02:05 181 人看过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大多数施工方都会做好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毕竟施工方也担心造成损害后的高额赔偿。不过很多事并不会一方风顺,比如施工方做好的安全措施被破坏,此时造成损害还需要赔偿吗?

施工方在施工时,未在施工现场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损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比如道路施工方未及时清理路面挖开产生的混凝土砾石等建设垃圾,属于施工方的过错,给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已经做好的安全措施被破坏是否可以免责?

施工方安全保护措施属于其安全保障义务,未做好的话或者被破坏也是属于管理人的管理瑕疵,致人损害需要担责。也就是说,如果说安全措施被破坏导致他人受伤的话,施工方仍需要承担赔偿义务。

如果施工方想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要自己举证证明:

1、如果不能证明或者证据不足,则推定施工方致人损害行为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维护、管理等义务,没有过错,或者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行为或者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免除其赔偿责任。

施工方已采取安全措施,被破坏不是施工方的过错。但是,施工方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施工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以通过报警维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市政道路多为政府财政筹集资金,在确定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时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随意性。另外,市政道路设计时要结合本城市的近期规划和长远期规划,综合考虑与给排水、电力、燃气及通信等管线的平面布置和交叉,避免发生大幅调整路线和管线布置冲突等现象。因此,建设单位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要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联系,协调好各个管线单位间的关系,尽可能让设计单位交出高水平的设计方案。

2、提高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管理人员是工程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更是质量的创造者。因此,要提高施工质量就要提高施工参与人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以人为本,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另外,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岗位职责且责任到人,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考核办法。对交付监理签认的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责任和大型结构物施工档案以明确质量责任。

3、加强施工材料的控制

材料的性能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程的质量和寿命,所以材料的使用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质量监管部门对工程材料的监管,应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体系,质检员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监管工程师也要严格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查、抽样测试和复试,以保证用于施工的材料的质量。

4、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

在市政建设项目中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规范施工行为及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和责任,使监理工程师能科学、公正、独立的开展工作,按图监理。除此以外,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质量监控,准确确定质量控制点,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做好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若发现施工单位有不规范施工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5、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选用合适的工艺

(1)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的施工现场往往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选用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对于保障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至关重要。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反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直至达到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方可执行。在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要进行监控,并做好实施记录。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或新情况,施工单位要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制定程序化的制度文件,使施工方案的实施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工艺

路基施工质量控制。填方路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填方试验,得出技术参数作为该种填料施工的依据。施工方在填方路基前需先将地面上的杂物清除干净,用平地机整平,再用压路机进行填前压实,严格控制松铺厚度。路堤分层填筑的质量是保证整个路基质量的重点,每层填实的松铺厚度都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实施,每层碾压完成后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挖方路基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坡度要求自上而下逐层开挖。

边坡开挖后及时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边坡。

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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