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字据是否能够有效防范欺诈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0:31:34 284 人看过

民间借贷字据有法律效力。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

民间借贷的风险特征

一是涉案资金数额较大;二是群体特征越来越明显。过去,民间借贷多用于生活消费和解决生活实际困难。近年来,个人或家庭向多人借款大量高息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个人大额贷款现象增多。在短期高回报和投机性追逐利润的社会心理驱使下,个人大额贷款现象逐渐出现。为了追求高额利息,一些放贷者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放贷。向亲戚朋友借钱,然后高息转帐给他人赚取息差,这种情况很常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合同中间兼有欺诈行为是否是无效合同
    受欺诈受胁迫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合同的,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一、签订合同后反悔该怎么办签订合同后反悔的处理方式是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请求撤销合同的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因重大误
    2023-06-26
    18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怎样防范?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即可认定借贷关系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二、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
    2023-06-01
    14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存在的无效行为
    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民间借贷行为有如下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依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认定的方法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只要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让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在
    2023-07-08
    184人看过
  • 欺诈离婚起诉书是否能够制止欺诈行为?
    欺诈离婚的情况下,起诉的时效为1年。即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是在欺骗或胁迫情况下签订,在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欺诈离婚有效吗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也就是说,欺诈是手段,离婚是目的,欺诈只是离婚的手段。欺诈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欺诈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2、欺诈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欺诈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欺诈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2023-07-06
    483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是需要防范的
    (一)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钱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对于借款人来说,不要超能力举债。而对于贷款人,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人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三)民间借贷期限不能无限制。要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四)民间借贷还要考虑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这样才能有保证。一、民间借贷要注意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2023-03-28
    2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的起诉是否能够解决问题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怎么去认定民间借贷口头约定利息只要不超过法定的限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由于口头约定很难取证,如果对方承认,就可以索要利息;如果对方不承认,可能就索要不到利息。如果有录音或者录像等材料作为证据,证实当时借贷双方确实对约定的利息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认可这个利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
    2023-07-03
    37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关系的管理与保护——如何防止欺诈和非法行为
    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条有必要请律师吗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条有必要请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诉讼时效和证据方面的问题。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开始的,所以,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以后就是可以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律师比当事人更加精通法律,也更有经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会更容易一些。因此,有欠条起诉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
    2023-07-03
    303人看过
  • 民间借贷能否能够仲裁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间借贷能否能够仲裁民间借贷的,能够申请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能够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能够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二、民间借贷债权是否能够转让民间借贷债权能够转让。但是转让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
    2024-01-13
    53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否作为有效证据
    一、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否作为有效证据1、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该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的、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当事人还可提供借据、收据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5-23
    192人看过
  • 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是否有效
    1、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2、如果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无效。3、法律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01【民间贴现行为的效力】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基本事实无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根据票据行为无因性原理,在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贴现资质的主体进行“贴现”,该“贴现”人给付贴现款后直接将票据交付其后手
    2023-04-02
    12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否可能成为诈骗手段?
    一般不能。两者的区别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础的双方之间,获取款项后需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归还,否则出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还款。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款项,且根本不打算偿还款项,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综上,民间借贷为正常资金流转方式,而诈骗罪属于违法行为。居间合同能否转变为民间借贷合同居间合同不能转换为民间借贷,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12
    461人看过
  • 在民间借贷案中出借人能否成为代为履行人
    出借人能否成为代为履行人要根据实际确定。在一个案件中其基础关系决定了排斥其他法律关系,如认可了其他关系则基础关系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且与原告的起诉和提供的合同不符。《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3
    400人看过
  • 合同欺诈行为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行为的方式有哪些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如何防范合同欺诈(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及防范1、利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的欺诈利用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欺诈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管理混乱,为了扩大企业业务量,给许多业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业务员根据情况签订合同。而业务员签订的合同往往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履约能力,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另外有的业务员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空白合同将业务拉到自己经营的企业或相熟的企业,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订立的合同从而受到欺诈。使用空白合同的欺诈人往往即实施了对合同签订方的欺诈也对加盖公章的企业进行了隐瞒。这种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性大,但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2、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防范
    2024-04-01
    290人看过
  •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防范
    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下:1、借款未出具借条纠纷。2、还款未收回、销毁借条(借据)纠纷。3、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1、要知根知底。2、要保留证据。3、要有担保人。4、要注意诉讼时效。5、要规范借款手续。一、欠条丢了最好的办法怎么办欠条丢失,需要尽快补强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第一、要求债务人重新补签借条。第二、可以要求债务人签订还款计划书,或签订还款协议书。第三、可以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对方催账,记录下对方对借款一事的承认态度。第四、在民间借贷纠纷庭审中,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二、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标准的借条应写清楚: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其中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借款用途,防止借款人用于非法活动,利率,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时间。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三、帮别人分期不还钱报警有
    2023-06-23
    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短信举证是否能够做为民间借贷的重要证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9
      判断民间借贷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采用,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 1、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3、证据的合法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
    • 怎么区分民间借贷和欺诈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6
      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行为的方式是二者主观意图上不同,民间借贷行为的借款人没有将借款据为己有的意图,有明确的还款目的及还款行为;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将钱款占为己有,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目的
    •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哪些借款行为是有效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非法集资等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 房产中介欺诈行为应该如何防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8
      第一类:签署合同未提供正本,或仅签署一份留在手上的合同,然后对合同进行修改,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在与中介签署合同后,中介不愿意提供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如果中介声称需要将合同带到上家处让上家签了再提供给下家,那么至少要警惕中介是否私自修改合同。 第二类:强制规定独家委托,买方看房后不得私下与房东成交,这是中介为了避免客户“跳中介”而经常采用的做法。这样做
    • 合同被属于欺诈行为,是否能够推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可以被推翻。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或者因第三方故意隐瞒、虚构事实欺骗另一方签订合同的,可以依法撤销合同。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欺诈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