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认定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了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伤残的每月伤残津贴、以及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工伤赔偿到哪办手续
工伤赔偿到用人单位在事故之后的1个月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发生工伤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目前全国各地都有行政服务中心,也有工伤窗口,方便办理工伤申请。比如甲工伤,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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