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4:11:27 95 人看过

可以,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一、担保方在合同里怎么写

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民法典中的担保物权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三、借条中担保人如何写

借条中担保人的写法:

1、首先要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2、是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担保期限按照约定执行。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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