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下称矿征办)55人集体贪污、受贿窝案的部分案犯,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矿征办原主任罗煦龙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矿征办原副主任蒋金辉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征收股长、税费征收大队大队长严溅成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此前的9月初,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耒阳市矿征办原副主任黄湘江、纪检组长文昌贵各有期徒刑4年,以贪污罪判处行政股股长吴爱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罗煦龙以矿征办主任身份,先后4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在财政核付给领导班子成员应得奖金已经全部兑现的情况下,采取截留部分收费站的超产奖、伪造各站点发放奖金名册、虚报超收数额和降低任务指标多提超产奖的办法,套取资金私分给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4次私分公款57.4607万元。其中,罗煦龙共分得8.28万元,蒋金辉和严溅成各分得3.1万元、2.5万元。
另经审理查明,罗煦龙利用担任矿征办主任的职务之便,通过为单位下属职工办理转正、提拔任用和调动工作,先后17次收受贿赂44.8万元。蒋金辉、严溅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下属谋利,分别先后14次收受贿赂3.9万元和8次受贿3.2万元。另查证,罗煦龙有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悉,耒阳市矿征办每年征收的税费逾4亿元,占耒阳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强。本案共有110人涉案,其中55人被立案调查,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曾一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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