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的演变:从非格式到格式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0:44:04 425 人看过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存在以下区别: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而非格式条款合同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订立的合同。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格式合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格式合同指的是什么

格式合同指的是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在特定时期订立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事先单方面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对方无法协商合同条款;

4、格式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者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是不特定和分散的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格式合同】理性对待保险格式合同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保险需求迅速增加的背景下,作为保险消费者也应理性对待保险这一以格式合同形式存在的特殊商品。首先,保险格式合同有明显的优势,它为保险业务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具体表现在:1、保险格式合同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有形商品,消费者购买的是一保险公司的信用承诺,它的表现形式往往是一种消费者较为陌生的条款,专业性强,术语多,因此消费者不易理解。而保险采用格式合同,把相对固定的条款内容用书面形式来约定,有的合同条款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部门专门制定,故其条款一般具有细致全面、权利义务及责任划分明确等显著特征。而且书面合同,便于监督,对所有的投保人老幼无欺。这对于克服非书面合同的不确定性,弥补投保人因法律知识和保险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出现考虑不周、内容不全等问题引起的不利后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2、保险格式合同具有高效便捷性。保险格式合同内容固
    2023-06-09
    338人看过
  •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价值之优异性
    格式合同以其高效快捷的缔约优势,逐渐代替普通民事合同而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合同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格式合同的作为经济交易手段的重要性将更加明显,作用也必将更加突出。第一、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这一点体现了格式合同的交易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追求效率,力争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利润,现代的商业环境中交易高速的进行,特别是在交易频繁的商品、服务、运输行业,不可能与个别的消费者逐一订立合同。格式合同内容上的格式化,特定性精简了缔约的程序,适应了现代商业发展的要求。第二、格式合同可以维护交易安全,预先分化风险,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现代市场交易活动中,随着高新技术在生产和生活经济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格式合同当事人不可能对未来作出完全的预测,不确定或偶发事件,激烈市场竞争、内在变化的市场行情,以及各种促销手段及
    2023-06-09
    447人看过
  •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照冲印引入格式合同在我国格式合同应用十分广泛,涉及公用事业、出版业、银行业、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等等。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经济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生产指令其实也是一种格式合同的形式。再者,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迅猛起步与扩张,使得商品交易与交换日益繁荣。特别是这些年来,鼓励政企分离兼并中小企业,强强联合组建集团公司,出现了大量的垄断经营集团,格式合同的应用范围被拓宽了,这是格式合同出现的重要条件。另外,我国某些行业诸如公用事业建立的过程中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本行业更是没有竞争,许多应由企业通过订立一般合同进行的交易而由某些行政机构制定规范表现出来,借助垄断强买强卖,格式合同成为维护行政商业垄断排斥竞争的工具。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格式合同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各业的同时,又具有十分浓厚的政治特色,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经济
    2023-06-09
    442人看过
  • 区分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可注意如下三点
    一、区分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可注意如下三点(一)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一般来说,提出合同条款的一方不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或虽然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但没有利用这一地位,而是给了对方谈判的机会,对方在事实上拥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条款的选择权,不产生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二)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则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一方提供给对方的原本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准备的格式条款,但在与某人签订合同时允许在其基础上协商修改,则该部分条款不属格式条款。(三)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对于政府为了规范市场,统一起
    2023-04-12
    203人看过
  • 【格式合同】我国格式合同立法之不足
    尽管我国格式合同起源与发展具有较长的历史,广泛的应用于社会经济交易,但立法体系的滞后以及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我国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范不但不能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也难以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价值。1、律对格式合同的有关规定零散不系统,很难形成一个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制体系。从我国的多项立法中我们只能从中看到只有零零散散的几条法律条文对此作出了含糊的规定,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只有全面的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其对社会的管理和调整。2、我国欠缺专门规范格式合同的立法我国格式合同在市场交易与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又是和每个消费者企业息息相关,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实乃立法之一大不足,笔者个人认为中国加入wto个体私营经济繁荣发展,实行国有体制的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改变,格式合同的日益发
    2023-06-09
    478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格式?如何制定合同的格式?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有什么区别?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5)在合同解释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6
    314人看过
  • 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格式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是两者都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都是通过书面签订的方式确定,但是前者可以重复使用,后者需要特定制作。依法成立的格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格式合同是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的合同;要式合同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除自然人的借款行为外,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就是要式合同。二、格式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依法成立的格式化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
    2023-06-04
    200人看过
  • 【格式合同】网站格式合同的修改权与限制
    互联网环境和法律环境不断变化,网站改变经营策略或方向,因此更改法律声明在所难免。国内有一定规模的网站都在格式合同中规定了网站随时对格式条款进行修改的权利,以《网易通行证服务条款》、《新浪网络用户使用协议》和联众《服务条款和声明》为例,三者都规定了网站随时修改服务条款的权利,规定了在条款修改后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由此可以看出“协议已经修改即有约束力”的定约意图,但这种目的往往因为法律的不同规定而无法实现。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308条对大量销售授权规定了无突袭性条款、相对人有审阅之机会和明示同意三个条件,此处的“无突袭性条款”和“相对人有审阅机会”都要求为协议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合理期限以审阅协议条款;我国台湾《消费者保护法实施细则》第11条更明确规定:“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定型化契约前,应有30日以内之合理期间,供消费者审阅全部条款内容。违反
    2023-06-09
    342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提供合同的一方提前制定好了。而格式合同,是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双方是可以改的。我们到银行签、电信签的,保险公司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我们有时候说的格式条款,是格式合同中,有一些明显对于提供合同一方有利,或不利于非合同提供方的条款。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这些的条款理解或适用出现分歧时,将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
    2023-08-12
    318人看过
  • 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
    2023-05-06
    445人看过
  • 【格式合同】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
    (1998年7月2日第二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秩序,防止滥用格式合同条款牟取不正当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人)使用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与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在处理有关格式合同的争议时,应当优先适用经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修改后的个别商议条款。?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深圳经济特区订立或履行的格式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格式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相关事项应当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第五条在格式合同条款可以作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以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为准。?第六条格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运输、邮政电报和经国家批准发行的奖券、彩票等特殊合同形式可除外。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传真、计算机互联
    2023-06-09
    318人看过
  •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体现在哪里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发达,格式合同应运而生,并逐渐广为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具体地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市场空间日益拓宽,交易数量急剧增加,市场关系纵横交错,谈判签约的信息量日趋增大,信息成本大大增加,在不计其数的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若想对每笔交易都经过讨价还价而签约,必然效率极低,交易成本极高。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合同登上了市场经济的大舞台。经营者通过预先确定格式合同文本的方式,对经常并大量发生的各类交易规定出多种固定的交易条件,以此简化谈判程序,节约谈判成本,提高谈判效率。正是由于格式合同具有此种优越性,它的产生和存在才具有必然性、合理性和现实性,在市场经济中才有其存在根据,而且,市场经济越是复杂就越是流行。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纷繁多样的格式合同的广泛存在也正是这种经济现实的客观要求。但是,在这种合理性的东西产生之时,一
    2023-06-09
    118人看过
  • 解除合同格式?
    法律综合知识
    解除合同格式内容包括如下:1、明确双方要终止协议的签订时间及名称;2、明确终止协议的原因,如因甲/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3、明确甲乙双方对已交付款项、货物等的处理方案;4、一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明确违责任;5、签字或盖章,注明生效时间。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使得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4-18
    188人看过
  •  合同的形式与区分:探讨如何明确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之间的差异
    本文介绍了如何区分合同格式和非格式合同。需要注意,并非所有条款都是由一方提出并移交给另一方的,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实际地位不平等、一方垄断、垄断或主导地位时产生。此外,格式条款是否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系,必须来自合同一方。为规范交易市场,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统一要求和印制,要求双方在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合同不能认定为格式合同,只能作为一般合同处理。以下是对文本的改写:要区分合同格式和非格式合同,需要注意到并非所有的条款都是由一方提出并移交给另一方的。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实际地位不平等、一方垄断、垄断或主导地位时产生;2、格式条款是否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系。一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或谈判,只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合同的,即使使用原合同模式,也应确定格式条款;3、格式条款必须来自合同一方。为规范交易市场,对法律、行政法规的统一要求和印制,要求
    2023-09-09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别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是: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 格式合同的格式可以修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2
      格式合同可以修改。虽然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但是合同的订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经过合同双方协商,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合同拟定格式是什么格式的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5
      根据民法典合同拟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格式条款既可以是合同的部分条款,也可以是合同的所有条款。在现在经济生活中,格式条款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提高了交易效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处可见。
    • 变更合同价格起诉状格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
      原告:广东*************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室。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方式:020-******** 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共193125.64元及滞纳金37134元(从2014年9月13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按拖欠金额的0.1%利率计算,暂计于2015年4月10日);
    •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特点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特点是什么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