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2 13:10:08 164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在于,它们的确定时间存在差异。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同;提出鉴定的时间与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者家属或者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害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估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向法院或者第三方合格机构提出;使用目的不同;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在于,它们的确定时间存在差异。

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同;

2、提出鉴定的时间与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者家属或者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害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估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向法院或者第三方合格机构提出;

3、目的不同。

残疾评估主要在于判断治疗结束后的伤残程度,伤害评估在于确定伤害本身的严重程度;

4、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残疾评估结论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5、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依赖护理程度进行判断和评价。共有十个层次;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残疾评估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和 伤 残 鉴 定 的 区 别

工伤职工想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前往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时,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另外,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还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在于定时间存在差异。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害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两者的目的也不同,残疾评估主要在于判断治疗结束后的伤残程度,劳动能力鉴定旨在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共有十个层次,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残疾评估分为Ⅰ级至X级。工伤职工想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前往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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