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8:14:20 461 人看过

扣押是公安机关为了防止案件的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

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非法交易量超过五万违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规定是什么1、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规定如下:(1)、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2)、扣押、查封涉案物品,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3)、查封、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二、刑事案件中扣押证据如何进行扣押物证、书证,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及通信自由等权利,因此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1、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2、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
    2023-05-06
    224人看过
  • 扣押刑事诉讼法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扣押刑事诉讼法条款内容是什么?《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公安部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
    2023-06-03
    19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刑诉法》里面的第一百三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在相关的侦查活动里面发现的可以用来证明这个犯罪嫌疑人到底有没有犯罪的相关的各种各样的财物或者是文件,应该立即进行查封和扣押;与本起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相关财物或者是文件,不可以立即进行查封和扣押。对于需要查封或是扣押的资料、财务等这些,都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是不能拿来使用的,或者调换、损毁。在我国《刑诉法》里面的第一百四十条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相关的部门已经进行查封或者是扣押了的相关的文件与财务,应该在在场的相关见证人以及被查封或者是扣押了相关财物和文件的当事人的面前当面对于相关财物或者是文件查点清楚,在现场就列出相关的清单,清淡一共一式二份,在场的相关稽查人员、见证人员以及持有这一些财物或者是文件的当事人进行签名与盖章,其中的一份清单交给有这一些财物或者是文件的当事人,另一份清单应该随附卷进行备查。在我国《刑诉法》里面的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法规
    2023-06-17
    4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延期条款具体有哪些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
    2023-06-03
    248人看过
  • 刑诉法扣押赃物应该如何处理
    刑诉法扣押赃物的处理:1、扣押赃物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返还给被害人;2、赃物公告后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一般服刑后如何退赔?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而被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中有关“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规定予以受理。人民法院执行刑事退赔判决,应当适用有关民事执行的通常规定,但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或者依此类案件性质确属特殊情形的除外。如果刑事判决已经明确认定本案赃款赃物已被第三人占有或者已在第三人名下,且明确判令追缴该特定款物以返还被害人的,执行法院可以直接对该特定款物进行执行。需要第三人配合或者有关机关协助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刑事判决已经明确认定和判令的情形告知第三人或者有关机关。第三人对执行不服而提出异议,认为刑事判决错误的,执行法院应当告知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2023-02-10
    116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刑事诉讼法的主体
    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换句话说,作为刑事诉讼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是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辩证统一过程。控诉职能,就是负有收集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揭发、指控被告人有罪,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或一定人的功能。辩护职能,就是被指控的人针对指控内容进行反驳和申辩的功能。审辩职能,就是国家审判机关用特定的方式审查、核实案件案件的事实,并依法用出裁判的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活动是,当犯罪事件发生后,首先由控诉职能的担负者进行诉讼活动。在揭露并指控被告人后,被指控者可以进行反驳和申辩,于是出现了辩护职能。在侦查和提起公诉阶段,控诉职能和辩护职能的矛盾和斗争,规定和影响了诉讼的向前发展。公诉案件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经
    2023-06-02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
    • 扣押返还刑事诉讼法上诉的条款具体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刑事诉讼法中扣押条款的解释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5
      1、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与搜查和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区别与联系。 2、首先
    • 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侦查机关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 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在相关的侦查活动里面发现的可以用来证明这个犯罪嫌疑人到底有没有犯罪的相关的各种各样的财物或者是文件,应该立即进行查封和扣押;与本起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相关财物或者是文件,不可以立即进行查封和扣押。对于需要查封或是扣押的资料、财务等这些,都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是不能拿来使用的,或者调换、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相关的部门已经进行查封或者是扣押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