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扣押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8:14:20 461 人看过

扣押是公安机关为了防止案件的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

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查封扣押条款: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并引起争议,则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失败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报告。法院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立即下令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伪造注册商标,以及非法交易量超过五万违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其他严重情况的,从重处罚。出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可以证明该产品是依法获得的,并可以说明提供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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