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福利是否可以与在职员工一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43:18 68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属于企业的工伤职工,可依法享受上述工伤待遇,但因与企业的内退、退休人员的身份有着明显的区别,据此不能享受企业专属内退、退休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你在2003年就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并被认定为六级伤残,至今无法上班,因此,你不属于企业的在岗人员,依法不能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当然,如果你和该企业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你所主张的福利待遇作出了约定,根据约定有权享受的话,你有权要求该企业予以兑现;如果没有约定,那些福利待遇是否发放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你可向企业争取。

山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

06年11月2日电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金发放等几个程序。就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10月3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作了介绍。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工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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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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