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5:22:59 213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等。

一、酒店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

二、车祸骨折一般赔三万的标准是什么

车祸赔偿一般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其中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理疗费、治疗费、检查费、透析费、化验费、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其他医疗费用。

1、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2、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4、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如何审理交警部门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中记载,2009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1262051件,其中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59157件。以上统计数据表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绝对数量超过了权属、侵权案件类案件的三分之一,足见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关联之广,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之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人民法院目前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无论是法律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在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归责原则的适用、赔偿项目、标准及金额的确定等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都存在诸多模糊认识,容易产生争议,不利于法制统一原则的贯彻,不利于司法权威、公信力的树立。我们作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有必要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
    2023-06-26
    2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适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涉及事故责任和赔偿数额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主要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确定,各省及地区每年都会根据统计部门的规定发布相应的赔偿具体标准。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和方法则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18667—2002)》为标准。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参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76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8
    161人看过
  • 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的计算公式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
    2023-08-17
    4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道路管理人的责任
    案例简介:A在骑二轮摩托车经过某段路面时,未按规定靠右侧车道行驶,而是左侧超车。超车后压中道路中间的一处凹坑,因车速过快,二轮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地,A当场死亡。后经公安机关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次交通事故A承担全部责任。但A的家属认为道路存在凹坑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求道路管理者B承担60%的赔偿责任。一、本案首先要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事故发生路段的道路管理人是谁,确认责任承担主体。如何确认案件适格被告是本案诉讼首先解决的问题,本案中A的家属通过查询道路相关部门的文件,认为某市住建委是事故发生路段的管理者,将某市住建委列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1、通常情况下事发路段的管理人比较清楚,容易确定。但在本案中事故发生路段处于某公路管理局和某住建委管辖路段的交界地段,双方在2005年就签订《协议书》对事故发生道路的管理权进行移交,原《协议书》的桩号范围不包括事故发生路段,但后来某公路
    2023-06-08
    10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23-06-05
    98人看过
  • 损害赔偿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2023-07-02
    216人看过
  •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23年)
    更新时间:2013-05-12分享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公交〔2013〕85号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各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3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2013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2、云南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的标准3、云
    2023-05-05
    455人看过
  • 深圳市2008年度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首次下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广东省公安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附表: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目标准说明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4870.21(采用新的统计口径)2007年度32009,2006年度28665.25.经济特区珠海1929
    2023-07-07
    75人看过
  • 详细介绍湖南省2007/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湘公交管[2007]284号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损害赔偿项目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高支队及所属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湘公交管[2007]284号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损害赔偿项目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高支队及所属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的规定,按照我省统计局《2007年湖南统计年鉴》发布的有关数据,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附件: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湖南省公
    2023-07-07
    5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什么,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什么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的计算方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
    2023-02-21
    41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二、人身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相加。具体分析,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2023-02-04
    12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案件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从损失的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但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得到的财产利益。但是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
    2023-06-08
    4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3项人身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进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进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
    2023-07-02
    10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交通事故的应对策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
    2023-06-08
    11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和要求基本一致。二者不同点在于,当事人起诉立案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由交警出具何种文书,但有一点是出具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明材料,一般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意见书》或《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等。根据《道路交通事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何赔偿项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1、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费用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是什么意思,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行为或者他人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但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范围包括: (1)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即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人,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2)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 (3)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所在的单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