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条例(修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1:35:53 108 人看过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条例(修正)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乡镇企业产权关系,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是劳动者劳动联合和劳动者资本联合的一种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乡镇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制企业)。

第四条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当坚持积极推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针。

第五条股份合作制企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

(二)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按股分红、按劳分配;

(四)依法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

第六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扶持政策。

第八条市、区、县(市)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支持乡镇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第二章企业设立

第九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投资组建,也可由上述组织、个人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法人和个人联合投资组建。

原有乡镇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资产所有者讨论决定。

第十条申请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须由发起设立人提出书面申请,附送发起人签订的协议、组建方案、资产评估报告或清产核资报告及资信证明、企业章程等文件材料,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发起人签订的协议应明确发起人共同出资总额和各自出资比例及相应权利、义务。

需要向社会法人或个人募集股份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设立企业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载明以下主要事项:

(一)企业名称、住所;

(二)经营范围及方式;

(三)企业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各类股份总数及转让办法;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五)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职权;

(七)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及议事规则;

(八)企业利润分配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企业终止与清算办法。

第三章股份与股东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货币、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技术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入股。用货币以外的资产作价入股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确认。

第十四条股权按公平、合理、简单易行的原则设置。根据资产投入情况,一般可设乡村集体股、职工股和社会股。

(一)乡村集体股为乡村范围内农民集体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股份。其来源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投资;土地使用权拆资;国家或地方财政无偿扶持的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对企业的减免税;社会无偿扶持的资产;企业历年积累增值的一部分。乡村集体股由乡、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代表。

(二)职工股为企业职工依法拥有所有权的股份。

(三)社会股为本企业外的法人和个人依法拥有所有权的股份,包括外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投资者依法拥有所有权的股份。

第十五条原有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企业历年积累增值增产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划给职工,其余部分划归原有投资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乡镇企业相关文章
  • 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
    发布部门: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2000.06.2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公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步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股份合作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经济组织形式。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参照股份制原则,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财产按股份所有,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第三条凡国有、集体企业,均可选择实行合作制方式改组。改制后的企业,职工身份均为能进能出的企业员工,其原有身份如国家干部、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均不再保留,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第四条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要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操作,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第二章明晰和界定产权第五条在股权设置前,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应由有法定资格的资产
    2023-06-12
    369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7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8月25日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引导和促进股份合作企业的发展,规范其组织和行为,维护企业、企业投资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经济特区小型国有企业、城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组设立的股份合作企业和新设立的股份合作企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
    2023-06-12
    47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革:从股份合作制到股份制
    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这体现了股份合作制资本和劳力双重结合的性质。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可见,股份合作制在收益分配上具有灵活性。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
    2023-07-10
    56人看过
  • 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1993年4月28日重庆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8月21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的作用,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关联法规: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其法定代表人。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工
    2023-06-12
    389人看过
  • 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条例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妨碍公平竞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四条市和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五条国家机关应当鼓励、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举报、协助查处不正当竞
    2023-06-12
    272人看过
  • 民营企业发展:探索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
    1.企业性质不同: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2.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3.投资主体不同: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这体现了股份合作制资本和劳力双重结合的性质。4.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5.分红方式不同:股份制:按股分红。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可见,股份合作制在收益分配上具有灵活性。6.转让股份不同:股份制:可以转让。股份合作制:不转让、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7.股权设置有差异:股份制:企业自己
    2023-07-10
    143人看过
  • 国有小企业转股份合作制
    市县人民政府、溧水区政府办公厅、省直单位: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国有小型工业企业改革重组的试行意见》(浙政[1996]6号)后,我省国有小企业采取多种重组形式,加快改革重组步伐。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合作制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具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操作方便等特点。对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评估,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体现“真实、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涉及转让、转股等产权变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工作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评估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
    2023-05-02
    218人看过
  • 教你申办股份合作制企业
    北京市劳服加大发展力度北京市劳服系统提出,今年在解决下岗职工出口上大作文章,构建劳服事业三大支柱。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模式,将现行单纯的社会性管理机构向法人治理结构转化,将现行的以行政管理性职能为主向中介服务性职能为主转化。二是社区服务作为一个具有宽领域、多项目、劳动密集型、安置容量大的在新兴产业,将是今年解决下岗职工出口的一个重要渠道。为此,今年把构建社会再就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三是配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服务向社会管理服务过渡。据了解,北京市劳服事业去年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新发展劳服企业420家,新安置就业人数2.86万人;全市建立生产自救基地13个,创造了1150个就业岗位;新建社会化服务实体28家,分流安置各类人员1370人;全市有526家劳服企业重转制;有近2万人次参加培训。劳服
    2023-06-23
    222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流程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程序如下: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3、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4、办理验资手续;5、递交申请材料;6、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注册成立公司的程序流程详解公司注册登记开办流程详释:步骤一企业名称查询(三个工作日)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上海+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后,由开发区统一提交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其内部网查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注册公司步骤一,即查名,通过上海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
    2023-07-06
    328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如何操作
    如何操作股份合作制企业重组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重组的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操作意见: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应采取公司制形式,并办理变更登记。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将其评估净资产折合为股份。转换后的股份不得高于企业的净资产。转换后的股份低于净资产的,其差额计入公司重组后的资本公积,不得收回。如果企业的净资产低于重组后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股东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追加投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召开企业股东大会(即最高权力机构),并作出同意重组的决定。委托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3。股东大会确认评估结果并界定产权4。产权转让或股份转换5。制定重组方案;(6)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批准重组方案(涉及集体资产,须经主管部门批准);(7)委托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8)申请工商变更登记III.
    2023-05-07
    218人看过
  • 制定股份合作制企业法的方案
    于小文等32名代表提出: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在中小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全面推行股份合作制,应对股份制合作企业实行专门的立法,以加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规范化,促进其健康发展。
    2021-12-08
    230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如何进行企业登记?
    对此,《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完成改制或新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工商部门应准予登记,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但未登记为股份合作类型的,应按要求变更登记。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家正在对企业类型进行重新划分,逐步由过去的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属性划分向按企业投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划分转变。按照新的方法,企业被分为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等形式。与此相应,企业登记也在向这方面改革,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务院已分别发布了公司登记和合伙企业登记两个企业登记条例,随着独资企业法的出台,原来那种按所有制性质和行业分类进行的企业登记将逐步为新的登记方法所取代,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就面临一个股份合作企业按什么类型登记的问题。显然“股份合作”从目前来看,不完全属于公司,难以按照公司登记规则进行登记,但它更不属
    2023-06-09
    50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吊销转注销
    股份合作制企业吊销转注销流程:一、办理国税、地税注销(如欠税或逾期申报必须缴纳罚款);国税材料清单、地税材料清单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的,先到国税注销,持国税注销证明复印件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回地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先到地税注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交给国税;没国税登记的企业直接注销地税。二、工商局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清单三、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销;材料清单四、统计局统计证书注销;材料清单五、银行账户注销。材料清单收费标准:收费等相关事宜请面谈。注意事项: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及证件的原件(含营业执照原件);二、注册书、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三、提交的材料均需打印,纸张规格应当与注册书一致。
    2023-06-09
    142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哪里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1、形式不同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特征不同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股份合作制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3、企业类型不同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一、什么是私人企业?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
    2023-06-26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指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所)、设备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账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 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 更多>

    #乡镇企业
    相关咨询
    • 股份合作制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依法发起设立的、企业资本以企业职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共担风险,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人股。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
    • 股份合作制有哪些企业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8
      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企业法人的必备条件,依法定程序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但是企业职工入股实行自愿,应鼓励和采取优惠办法吸引职工投资入股,不得强行要求职工入股。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
    • 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哪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9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1、经营宗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股份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 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所持股份可否转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只要是多人共同投资,都存在部分投资者即股东因故需要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股份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部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依法转让。由于在上述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故大多数企业的普通股权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也由不同股东分别持有,客观上也存在股份转让的必然性。有人认为,股份
    • 为什么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的经营形式,应当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随着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逐步实行了一种名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经营形式。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以后,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便大面积推广开来,不少城市都开始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发行,对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革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那么,什么是股份合作企业呢股份合作制企业即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的企业。所谓股份合作制,是指在企业投资方式上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