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的条件限制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05:00 102 人看过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提出了以下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我们想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这样的民事行为,如果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民事行为的效力都存在问题,因而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其姓名。

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公司的成立必须要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才可以,那么工商行政部门必然对公司股东进行了登记。

5、姓名或者名称被股东名册所记载。我们通常可以通过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姓名确认相关人员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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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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