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熟人借款,因一时疏忽未索回借条,也未让对方出具收条,男子李某没想到这会给自己惹来一场官司。熟人张某手持借条否认李某已还款的事实,并将其告上法庭。日期,盐都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这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原告张某依据一张10万元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归还该笔借款。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要求原告提供交付凭证,原告声称是将10万元现金交付给被告,而被告李某辩称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都是通过银行转账。
在庭审中,被告李某辩称,张某曾多次催促要求自己还款,但当时因没有还款能力未按约还款,张某为防止借条过了诉讼时效,要求自己重新连本带息出具了一张115000元的借条,而这笔原先的10万元借条,自己并没有收回。
为此,法官到银行查询转账流水并且调取卷宗档案,经查,这笔115000元的借款原、被告在前段时间已经在法院协商解决并且制作了调解书,在庭审过程中,通过原、被告双方的陈述,法官计算整个借款经过,心里清楚这笔10万元系重复主张但是被告未能提供充足证据,法官多次做原告的工作,原告经不住反复的询问,最终放弃了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的形势日益复杂,法官提醒公众在重新出具借条的同时要收回原先的借条,否则可能要重复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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