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员工,在上班和下班途中,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时间按照当事人工作单位到住所地距离、正常交通路线、单程前往的所需时间来计算。如果超出时间范围或路线很多,就不认定为工伤。另外,交通事故要认定工伤,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且不能是本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在上班和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般社保部门认定工伤,是按照当事人工作单位到住所地距离,按照正常交通路线,单程前往的所需时间,即为工伤认定时间,如果超出这个时间范围或路线很多,就不认定为工伤,例如17:30分下班,到家坐公交车一般30分钟,如果在18:00前、在公交路线附近出的事故,可以计为工伤,如果19:30出的事故,就不会认定工伤。另外,交通事故要认定工伤,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而且不能是你本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需要哪些证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则不认定为工伤。此外,为了证明是上下班途中,还需要提供上下班途中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运输的途中证明。因此,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上下班途中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运输的途中证明等。
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提供上下班途中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运输的途中证明。同时,交通事故要认定工伤,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且不能是本人主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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