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的无罪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2:12:38 322 人看过

一、家庭纠纷寻衅滋事罪的无罪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无罪辩护词和罪轻辩护词的内容及写法都完全是一样的,不过,如果仅仅是几个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并没有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其他任何的影响的话,司法机关不会认定是寻衅滋事罪的。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因何认定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把原因写在辩护理由中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辩为故意伤害罪怎么写辩护词
    一、寻衅滋事罪辩为故意伤害罪怎么写辩护词?(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
    2023-06-03
    212人看过
  • 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的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审判长,审判员:徐州建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尹##父亲的委托,依法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过先前的了解和今天的庭审,对案件有了比较客观的了解。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首先,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于2005年8月2日随意殴打被害人刘珍虎等人,应该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在此次案件中,被告人尹##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无事生非,逞强好胜,随意殴打他人。而本案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先前是认识的,
    2023-06-03
    12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下面列举出了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的四个方面:一、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二、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
    2023-06-11
    356人看过
  • 寻衅滋事刑事辩护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寻衅滋事刑事辩护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寻衅滋事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
    2023-06-03
    437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做无罪辩护吗?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一、寻衅滋事案一定是刑事案件吗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属于刑事案件,带有“罪
    2023-06-29
    50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辩护】陈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当事人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陈某于2013年9月28日和朋友在武汉市洪山区某酒吧喝酒,陈某的朋友和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陈某被酒吧人员当做共犯控制(陈某和其他人穿的衣服也高度相似),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拘留。办案思路及心得承办过程10月15日,肖律师接受陈某姐姐的委托,为陈某提供法律帮助。会见陈某时,肖小勇律师向其详细了解了案情细节,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陈某在律师会见时提到,在事发之前他已到酒吧外打电话,其朋友和他人打斗时,他压根不在场,打完电话进到酒吧时,他朋友已经离开,他竟被当做共犯。现场视频监控应该可以证明整个过程。经分析,肖律师认为该案的关键是协助办案部门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遂向公安机关提出陈某并非涉案人的辩护意见,并请公安机关通过酒吧的视频录像核实。在辩护意见得到公安机关认同的情况下,多次敦促公安机关释放陈某。裁判结果公安机关最终于2013年10月23日将陈某无罪释放。后记:
    2024-01-28
    29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内容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
    追诉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起诉立案的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2023-08-08
    155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月日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
    2023-02-15
    440人看过
  • 不构成抢劫罪但构成寻衅滋事罪辩护词有吗?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XX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XX构成抢劫罪的定性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行为,而不构成抢劫罪。理由如下:一、被告人实施的只是轻微的暴力行为,远未达到抢劫罪中达到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程度。抢劫罪中的暴力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因为抢劫罪的本质是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目的是为了排除或抑制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财物。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可知,起诉书所谓的暴力手段是被告人抱老虎机时出示了伸缩棍,辩护人认为伸缩棍是可随身携带的健身器材,也不属于管制刀具和器械,被告人也没有拿伸缩棍殴打被害人,出示一根小小的伸缩棍并不足以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人身危害,从而抑制了被害人的反抗。关于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抢劫,辩护人认为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持刀威胁了被害人,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可知,被
    2023-03-04
    28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书
    一、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书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书内容如下: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3.结束语:(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二、怎样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标准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下列情况,如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
    2022-12-04
    24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嘛,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行为人故意殴打他人,破坏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寻衅滋事罪立案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嘛寻衅滋事罪立案后可以做无罪辩护。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4.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5.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
    2022-12-22
    269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模板,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孙××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第一审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意见。首先,我们谨代表本人及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哀悼,对原告人表示慰问。一、被告人孙××的犯罪情节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孙××因深夜驾驶车辆,开车疲劳,致使车辆和被害人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因此,其犯罪情节一般。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有悔罪表现,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孙××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后,即打电话向向110报警,同时人及车均留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处理,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图、现场记录以及现场笔录等均有被告人孙××的签字证实被告人停车报警、等候处理的事实。因此,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和破获经过,对被告人孙××的到案情况说明存在矛盾,破获经过说孙××案发后逃离现
    2023-04-13
    144人看过
  • 无罪辩护代理词的内容
    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韩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易某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并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缺乏足够的依据,依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从本俺的事实来看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韩某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本案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理由如下:一、韩某对本案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且不应当预见。在本案中,韩某系XX省XX县XX乡人,在XX市XX区XX村居住并在此靠批发馒头维持生活,韩某并不和刘女士彼此并不熟悉,且从两
    2023-06-14
    294人看过
  • 如何为寻衅滋事罪辩护
    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一、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寻衅滋事犯罪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二、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
    2023-08-18
    31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二审的内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29
      未成年寻衅滋事罪的二审辩护词重点应当从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犯罪事实造成的后果、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是否适用于减轻处罚的情况等进行处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应当对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由监护人承担。
    • 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哪个严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辩护词都要针对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材料来书写,不同案子是不同的供述、证言和陈述材料,涉及的法律可能有细微的区别,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也千差万别,不存在什么通用的辩护词。
    •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缓刑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1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缓刑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必须请刑事辩护律师来写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9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 如何写寻衅滋事罪的故意伤害辩护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23
      首先,要明确辩护的方向,是作有罪还是无罪辩护。如果是做无罪辩护,要了解指控的罪名是否正确,如是否故意还是过失、是否是轻伤以上、该行为是否被告所为,被告是否是完全或者限制责任能力(14-16的故意伤害要重伤以上才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有阻断犯罪的事由(正当防卫、意外事件);如果是做罪轻辩护,首先看有没有自首、立功情节,看是主犯还是从犯,看被告是否未成年人(如果年龄很近14岁,可以提年龄可能存在偏差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