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层非机动车停车所有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5:31:09 120 人看过

1、地上、地下车库内的车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这类车位是由规划设计确定,建在整幢建筑物的地下层或小区的独立的车库内。车位在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外部范围,构造上也不表现为屋顶、墙脚、地板、门窗等。但是有隔离栏、地钉或固定的划线(能经常维护、明显)等。虽无“物理性的间隔”,但有明确的分界线。符合近代的“观念上间隔的”要求,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在利用方面,不需利用相邻部分的门户出入,有独立的通道或与整个车库的公共走廊、公共通道相通,与其它车位不存在共享设备,能够排他使用,具有了使用上的独立性。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就具备了有固定界限、可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幢号、室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也就符合了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物权概念,就可以登记为特定业主的所有权客体。所以,对这类车位应该按照基本单元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初始登记,单独记载于登记簿,发《房屋所有权证》。

2、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而在其上设置的停车位,实质上是小区共有部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满足小区业主停放汽车的一种管理措施。既不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也不能再重复确定为共有部分。所以,不应属于房屋物权登记的客体,无需登记。

3、规划设计属于特定专有部分使用的车位,类似专有部分的附属物。此类情况往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以土地用途、在规划设计中以特定使用范围所确定。如别墅区院落里的车位、底层楼盘的附属花园内的车位、复式建筑通连的地下车位、和连带房屋的车位等。而且这种车位开发建设单位在建房前或在中对购房人以及利害关系业主给予了说明或明示。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的要求,可作为特定专有部分的附属设施予以登记。在开发建设单位初始登记时记载于登记簿上并注记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不能作为专有部分进行登记。而且此车位要随房屋专有部分所有权一并转移,不可单独转让。

一、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二、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

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

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机动车相关文章
  • 非机动车库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办法》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比如,房屋内墙面应当涂刷内墙涂料,顶棚应当吊顶或者涂刷涂料,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墙地面应当铺贴瓷砖并安装卫生洁具;上下水、供电、供暖等应当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小区内配置通讯、有线电视、宽带设施的,应当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内预留端口,具备正常实用功能。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维修、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不得买卖和抵押。物业区域内共用配套的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道路、场地、非机动车库、绿化、配电房、照明路灯、文体设施等,移交业主大会,归全体业主所有,建设单位以房屋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承诺的物业,归全体业主所有。
    2023-06-10
    52人看过
  • 机动车未过户的所有权归属
    一、机动车未过户的所有权归属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对这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为客体的动产物权登记公示方法的效力之规定仅仅限于抵押权(定限物权);另外,我国海商法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及设定船舶抵押权应向船舶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处在立法上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即登记并非船舶物权变动的要件,只是在不经登记的情况下物权变动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二、二手车没过户所有权转移了吗1、机动车在民法上是动产的一种。目前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汽车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特殊规定。《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
    2023-05-06
    104人看过
  • 小区绿地归谁所有?
    律师事务所
    小区绿地归谁所有?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0-09-14记者在省城多个开放式小区采访时发现,不少居民认为自己占用楼前公共绿地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对绿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开放式小区居民对公共绿地没有所有权,决不能想占就占。12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居民都认为他们对小区公共绿地拥有所有权。郎茂山小区的一位陈女士说:绿地就是我们在用,我们既然能用,绿地的所有权肯定是我们自己的了。我们占了又不是白占,会想办法好好利用的。王官庄小区的李先生则认为,楼前的绿地没有人管,闲着就是一种浪费,居民如果能占到,把绿地当成自留地充分利用起来,那他们自然有权拥有公共绿地了。对此,齐鲁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陈瑞福表示,绿地之争现象涉及到旧式开放式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属及使用问题。对于一般旧式的开放式小区,其房屋最早多属国有或集体财产,由房管局、居委会等国有、集体单位代管,居住人交纳租
    2023-06-10
    439人看过
  • 立体车库所有权归谁
    车库所有权
    立体车库所有权由采购此车库的采购方所有,一般归车库物业管理,至于采购方将车库再卖给业主等,主要根据合同归定确定。一、立体车库的类型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将立体车库分为九大类,具体是: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和汽车专用升降机。1.升降横移式整机特点:有效利用空间,提高空间利用率达数倍。存取车快捷便利,独特跨梁设计,车辆出入无障碍。采用PLC控制,自动化程度高。环保节能,低噪音。人机界面好,多种操作方式可选配,操作简便。2.垂直循环式整机特点:省地:在58㎡的地方建起大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停车库,可容纳34辆轿车或24辆面包车。方便:使用PLC自动调车,一次按键即可完成存取车。迅速:调车时间短,取车快速。灵活:可设置在地面上或半地上半地下,可独立或附设在建筑物内,还可多台组合。经济:可省去购置土地的
    2023-02-13
    351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收费所得是谁的?
    小区内后建的停车场基本属个人或企业购买并用于盈利,这些停车位收取的费用一般不菲,若购买停车位价格每个在10万元左右,出租每个月400元左右,若按照一个停车场有50个停车位来计算,一年下来就将有20多万元的盈利。这样的停车场虽属个人或企业购买,但占用的却是小区内的公共用地,那么这笔收益又该归谁所有呢?一般来说,小区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但是通常情况中业主们停车还是要被收费。既然已经被收费了,但是业主们又不明白这个停车位收费所得给谁了。在自己家的地盘停车还要被收费,收费了还不到自己手上,就有人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其实,小区停车位并不是当然属于全体业主,实际中还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1、如果是开发商规划的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那么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所有。有些开发商在一开始售房的时候就划定小区内的车位属于自己所有,这样业主们就不能得到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所以在以后使用过程中,
    2023-05-05
    479人看过
  • 县城小区停车费归属权调查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停车费一般是属于谁的1.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主要用于:经营成本、酬金和利润;2.如果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则收取的停车费中还有部分利润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中,物业公司经常对外公布,停车费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023-07-03
    401人看过
  • 小区内户表井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小区内户表井的所有权归所有的业主所有,不是归个人所有的,但是,每个小区的情况都很特殊,所以,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住建部门。一、楼道间的水表房应该锁吗应该由管道所有者承担。室内自来水管道属于自己家的,坏了只能自己管。楼内小区内自来水管属物业,由物业管理。小区外的属市政管道,自来水公司管理。水源至小区总表前部分的水管,应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小区总水表后至业主分水表前部分水管,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分水表后部分水管,应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和更换。二、小区水电井房门钥匙该给业主吗应该由物业统一保管,业主有问题可以找物业开门,如果每个业主都有水电井门钥匙那么水电井内的设施损坏或者丢失就无从查找,受损害的还是业主三、安装电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1、在安装电表前先要对电表的外观做个仔细检查。电表在出厂之前都会经过相关检测,检查合格后,厂商就会给它添加一个铅印,代表了该电表能够安装使用,所以你要检查表罩
    2023-04-03
    312人看过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修车费谁出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了,首先还是由交警划分责任,如果裁定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机动车损失由非机动车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一、电动车擦碰责任认定电动车擦碰责任根据电动车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来划分责任。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鬼探头一般交警会怎么处理鬼探头交警处理方式: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
    2023-02-18
    297人看过
  • 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谁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二、小区门口的商铺停车位业主可以停吗可以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三、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小区地下停车位一般可以买卖。理由如下: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
    2023-03-02
    391人看过
  • 结婚后买车所有权归谁
    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后买车所有权归谁婚后买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离婚的过错,男女平等,照顾老人等原则,确定财产分割。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工资、奖金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2、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4、机关、事业单位的
    2023-05-06
    151人看过
  • 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对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规定有:(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二)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三)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2023-06-10
    470人看过
  • 非本人驾驶机动车扣分归谁管?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违章扣分,用谁的驾驶证处理就会扣那个驾驶证的分。实际驾驶人员可以带上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到交管部门的违章处理大厅或者窗口查询处理。此外,违章也可以在交管12123上处理,在交管12123处理违章需要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即可。不过需要注意的就是交管12123软件处理违章记录时,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1、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2、单条罚款金额并没有超过200元。3、待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和驾驶人当前累计记分分值之和并没有达到12分的。12123办理备案非自己机动车扣分步骤有:1、开启交管局12123手机软件,进到到主界面;2、点击主界面上边工具栏的“机动车”选择项,进到到关联车子网页页面,挑选“非自己机动车”。3、在非自己机动车填好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办理关联以后再依据提醒提交有效证件的相片。4、进行非自己机动车关联后,点击机动车“未处违法”,进到到我的机动车。5、
    2023-08-14
    227人看过
  •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一、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1、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2、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3、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4、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5、法律依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这些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都属于业
    2023-06-12
    133人看过
  • 机动车没登记所有权是谁的
    一、机动车没登记所有权是谁的1、机动车的物权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没有登记的,不能取得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机动车登记规定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2、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3、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或者代理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程序,审核证明和
    2023-05-06
    13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机动车包括挂车、货运人力车、畜力车等。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 更多>

    #非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地下停车位归谁管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
      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 小区停车位都有些什么小区停车位产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
    • 小区公共停车位究竟归谁所有2022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停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部分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应归国家所有。
    • 2022年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具体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1、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
    •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5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政府不会对其发放产权证,其权利附属在承担费用(土地和建设)的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上,因此应归全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