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承销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08:10:30 133 人看过

一、债券承销的概念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对发行人来说就是债券发行,即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

二、债券承销的方式债券的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一)证券代销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助销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三)证券包销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四)承销团承销。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我国《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关于公司债券概念的界定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1.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
    2023-06-09
    410人看过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概念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怎么处置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有三种情形:1、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
    2023-07-29
    396人看过
  • 有价证券的概念
    有期徒刑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有价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交易价格。有价证券的特征有:(1)期限性。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债券的期限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对融资双方权益的保护。股票一般没有期限性,可以视为无期证券。(2)收益性。证券代表的是对一定数额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同时拥有取得这部分资产增值收益的权利,因而证券本身具有收益性。(3)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在不造成资金损失的前提下,以证券换取现金的特性。(4)风险性。从整体.上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通常情况下,风险越大的证券,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越高;风险越小的证券,预期收益越低。有价证
    2023-07-20
    330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怎么概念的
    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一、债权转让后多长时间生效债权转让登报后的生效时间法律没有作出相应规定,一般来说,债务人知道债权转让情况就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公司负债为什么不能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需要先通
    2023-06-28
    50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债务概念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如何清偿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债务清偿原则(1)限定清偿原则;(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民
    2023-08-04
    363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承担的概念及分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是,债务属于可转移的债务;债务是有效存在的;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连同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一并转移;以及依法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法律明确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务的种类有哪些债务承担的种类有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
    2023-03-21
    468人看过
  • 证券包销概念及特点
    证券包销概述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
    2023-04-24
    110人看过
  • 复婚概念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复婚指的是在夫妻离婚后,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因此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因此对于复婚的认定,一般是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一、复婚须办理结婚登记吗复婚是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由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必要性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登记。复婚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
    2023-06-22
    311人看过
  • 什么是债的保全的概念?
    在社会生活的进行中,有些时候难免会和他人发生财务交流,借钱做生意或者是进行他用,都会产生债务关系,但是债权人为了保证自身债务能够用到正常的事业上,从而降低债务人不还款的危险,保证能够使债务人顺利的还钱,就需要知道债的保全的概念。什么是债的保全的概念?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债本以相对性为原则,而债的保全涉及第三人,其效力属于债的对外效力。法律设置债的保全制度的原因在于,债权需要债务的适当履行才能实现,债务的履行多体现为从债务人的总财产中分离出一定的财产给债权人。因此,债务人的总财产
    2023-05-06
    448人看过
  • 证券承销概述
    证券承销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哪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倒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2023-04-24
    207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
    2023-03-15
    165人看过
  •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刘易斯瑞尼尔(LR)首次使用“资产证券化”这个名词。资产证券化之父——美国耶鲁大学法博齐教授(FJ.F)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被广泛地定义为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约、应收账款和其他不流动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市场化的、具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1991年,美国学者格顿纳(G)的定义最具代表性,他认为:“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者全部匹配的一个过程,或者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取代了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的市场信誉”。在这个定义中,证券化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融资证券化,即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直接从资金提供者那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增量资产的证券化,被称作是“一级证券化”。一般来讲,只有信誉卓越的大公司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融资。二是指资
    2023-02-26
    403人看过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起源与概念
    1843年美国NewYorkErie铁道公司发行第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但此后100多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一直在证券市场中处于非常不清晰的地位,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同和重视,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极度通货膨胀使得债券投资人开始寻找新的投资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此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在此后30年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
    2023-03-28
    294人看过
  • 单务合同的概念是什么,风险承担是怎样的
    一、单务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单务合同的概念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交付赠与物;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既然这样,那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的理由为:第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不问双方的给付是否等价。第二,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而附条件合同的权利人是他人。二、单务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是怎样的单务合同违约并不需要像双务合同那样承担违约风险,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也不同,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违反合同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
    2023-05-06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银行债券承销的概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债券承销的概念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的行为。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证券公司董事
    • 证券承销的概念与方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
      证券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良好信誉和销售渠道将拟发行的证券发售出去,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的一毓活动。法律规定承销分为代销与包销,这是从承销责任形式不同作出的区别。代销与包销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仅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证券发售任务时,余额退还发行公司,证券公司不承担发行风险,因而收
    • 伪造公司债券罪是怎么概念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4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条件是: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债券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债券的行为;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 债券公司的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03
      1、获得债券承销业务投资银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与发行人直接接触,了解并研究其要求和设想之后,向发行人提交关于债券发行方案的建议书。如果债券发行人认为投资银行的建议可以接受,便与投资银行签订债券发行合同,由该投资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立即着手组建承销辛迪加。另一个途径是参与竞争性投标。许多债券发行人为了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获得最优的发行方案,常常采用投标的方式选择主承销商。投资银行可以单
    • 债券投资的概念及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一、债券作为投资工具其特征:安全性髙,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流动性强。 1、安全性高由于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可以支付本金和利息,故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特别是对于国债来说,其本金及利息的给付是由政府作担保的,几乎没有什么风险,是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投资方式。 2、收益高于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