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孩模特算不算童工
小孩模特算童工吗
小孩模特不算童工。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相关法律知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
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
182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
336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与权益保护
231人看过
-
对猥亵儿童的保护措施
43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对职工的劳动保护
53人看过
-
防止儿童被拐卖与保护儿童被收养
459人看过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
儿童抚养与保护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6保护主要包括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以及司法保护。抚养是属于家庭保护,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保护的规定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0第一,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第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在加强劳动者就业稳定性保护的同时,相应放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特别是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面,第一次规定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
劳动安全与防护的管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1《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安全标准作出了规定: (1)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③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④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⑤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⑥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⑦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
保护儿童权益的活动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91、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少年法庭 3、关心青少年教育协会 4、综上所述,关于幼儿权益的相关法律有很多,虽然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但是,有强大的法律武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当幼儿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