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执行裁定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裁定书中的义务,否则超过了期限,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名下财产将会冻结,当事人也觉得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在调查后,将会对异议经行审查。
什么是法院执行裁定书
1、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2、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对于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案件,会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书制作“某某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如何应对执行裁定书
218人看过
-
法院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何裁判
422人看过
-
法院对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如何裁判的
385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院如何执行裁定书
149人看过
-
法院对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刑如何的
248人看过
-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裁判
367人看过
-
不服法院了执行裁定书应该如何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民事审判第二庭职责: 1、审判第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 2、审理申请撤销仲裁的案件,审批下级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3、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及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4、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
法院裁定对拒不执行裁定罪如何判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5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裁判如下: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该如何处理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
如何确定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法院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07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是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执
-
执行裁定书下达后, 法院如何执行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裁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