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的计划制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21:03 372 人看过

1、重整计划的制定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各利益群体表决.)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

(1)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会计从业精品资料

(2)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

(3)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重整好处,企业破产重整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重整的,主要有利之处在于,依照破产重整的精神,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多久提出破产重整计划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破产重整计划。有正当理由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请求延期三个月。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有什么异同(一)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等。(二)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作为两种相互独立的程序,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为:1、具体的目的不同从实质上说,和解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一样,目的重在清偿,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而重整的目的在于积极拯救;2、适用对象有所不同和解程序既适用于自然人,
    2023-06-28
    418人看过
  • 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的优势
    一、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破产重整的优势破产重整有如下优势: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3.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
    2023-06-06
    493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重整时间规定多久?
    一、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重整债务可以通过金融公司置换银行债权,用过渡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股,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因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二、企业破产重整时间规定多久我国并没有对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三、破产重整程序是怎么样的破产重整程序为: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7.债权申
    2023-04-24
    356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通过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都能满意的安排。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有哪些内容(一)重整计划制订主体的扩展重整计划是以清理债务、复兴企业为内容,重整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直接决定重整的目标能否实现,由谁来制定重整计划尤为重要。破产法第79条仅规定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出重整计划,对债务人或管理人以外的其他人提出重整计划未作禁止性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制定重整计划主体存在两种观点:第1种观点认为制定重整计划的主体必须是债务人、管理人;第2种观点认为,破产法第70条规定管
    2023-06-14
    405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怎么制定?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如何制定?1、重整计划的制定(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利益群体表决。)(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1)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
    2023-04-24
    335人看过
  • 2024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重整计划的特征:(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4)一般需征得债权人会议的同意;(5)需经法院批准,方可生效。重整计划表决分为分组表决的形式,重整计划批准分为三类,正常批准、强制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
    2023-12-09
    79人看过
  • 2024年企业破产重整
    法律综合知识
    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2024-05-02
    199人看过
  • 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
    一、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破产企业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债务人或者出资额为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1、债务人;2、债权人;3、出资人(股东);4、破产管理人;5、公共管理机构。二、哪种情形下的企业适合破产重整吗?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已经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2、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出现。三、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分别是什么?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5、重整计划的制
    2021-10-08
    407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企业控制权的范围
    首先,破产重整是对破产重整的行使主要针对债务人实施的破产欺诈行为、偏颇清偿行为和破产无效行为,企业控制权主体可以通过依法行使撤销权审查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所进行的交易从而追回被不当处分的债务人财产。其次,对于在重整期间内依法继续进行经营的企业,控制人对企业的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权利受到破产制度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企业控制权对公司重大财产处分和可能导致债务人财产受到损失的经营行为的处分行为需要向法院或者破产申请的深入,法院和债权人作为公权力和利益相关方所施加的间接控制作用就体现得更加明显。最后,破产重整的目的决定了重整期间控制权的范围。破产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破产方案的执行使企业重新获得生命力。在重整期间这段破产重整方案得以确认之前的一段过渡性的时期内,《破产法》赋予了重整期间控制权主体提出破产方案的排他性的权利,即除管理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债权人、出资人或者企业职工无权提出破产重整方案草案。重整方案
    2023-04-24
    451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有什么内容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必要记载事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024-05-01
    348人看过
  • 企业重组是破产重整吗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严格地讲,企业重组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与破产也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宣告破产的行为。一、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
    2023-03-06
    338人看过
  • 限制企业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因素
    破产重整申请的限制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破产重整申请的原因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也可以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换句话说,企业法人无论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还是将要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都可以申请企业重整。所以,重整原因的范围比一般破产原因的范围大。这一
    2023-04-28
    387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财务控制的基本导向
    重整程序参与主体广泛化的特点决定了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需要对多元主体的利益进行保护和关注。每个利益主体出于“趋利避害”的本性,都有尽量扩大自己权力空间以从重整中获得更多利益的冲动,因此多方主体之间的制衡对破产重整的成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破产重整中主要存在三组主要关系: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股东与债权人的关系;管理人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破产法》从法律的角度对这几组利益关系进行了制衡,而财务控制正是实现这些制衡的管理手段。如果把企业破产清算比喻成分一块既定大小的蛋糕,不管够不够分,它的大小是既定的事实,那么重整制度就是要把这块蛋糕做大,使各方参与主体都能获得比破产清算更大的利益。债权人通过重整收回更多的债权,债务人通过重整实现生存和可持续发展。重整的核心是通过债务人的复苏来满足相关主体的利益,债务人重整的成功对债权人、债务人来说是双赢的。对大股东而言,企业破产重整是对当期收益与跨期收益
    2023-06-14
    412人看过
  • 破产重整对企业法人
    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一、公司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重整申请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
    2023-03-14
    21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通过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都能满意的安排。
    • 如何制定重整计划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首先,债权人会议按下列情况对债权进行分类,一般同一类的为一组: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然后,各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同一组中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
    • 如何提出破产重整计划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组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布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债务人应当制定重组计划草案。经理负责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由
    • 企业重整难道重新确定破产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一样。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而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就消灭,不能再管理公司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
    •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有哪些?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那么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是什么呢。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除第(7)项兜底性条款外,这些事项大多属于概括性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很大。 2、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