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取得怎么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00:35 187 人看过

一、留置权的取得怎么理解

对于留置权的理解: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般用于运输合同和保管合同中。

二、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留置物。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务人。

三、留置权是对世权吗

由于可以对抗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由此可以知道,留置权是可以对抗所有权人的所有权的。

所以留置权属于对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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