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撤销权以谁为被告的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撤销之诉的被告究竟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以及转得人,这个问题尚无法律规定,有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大致有三种观点: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免除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债务人与相对人通过合同行为转移财产,则应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被告;
(3)如果债务人与相对人实施的处分财产行为只是达成协议而尚未交付,可仅以债务人为被告,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财产已交付,相对人和受益人已经实际占有财产,则应将相对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被告。
对于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应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上看,无论何种情形都应将债务人与相对人和受益人列为共同被告,理由是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对相对人和受益人效力也应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不能对他们生效也就不能请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举证上的问题。
我国民商法采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及对自己造成实际损害,受让人是否知道情形等负举证责任,但在实践中,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债务人的财产日趋多样化,出现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举证困难的问题。
首先,对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因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掌握不够明确,以及现有的社会财产制度的局限,故举证困难;
其次,是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中,不合理的标准难已确定;另外对受让人明知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中,受让人是否明知举证困难;并且对于债务人处分自身所有的财产,处分哪些财产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难以界定,举证也十分困难。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防止债权人随意行使撤销权,通过恶意诉讼干预债务人正常经营行为,又要充分考虑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举证难这一实际情况。
通过双方举证,一要审查债务人资产周转情况、不同行业的交易习惯,交易价格以及债务人诚信程度等基本情况;二要审查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主观动机,是事实上的处分还是法律上的处分,处分财产是全部还是部分,是不良资产还是责任财产;三是审查确定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一般应以债务人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为标准。
-
庭前证据交换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
50人看过
-
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23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203人看过
-
资产并购在实际操作上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496人看过
-
股东行使权利存在什么问题
391人看过
-
实际存在的需要重视的问题
346人看过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
在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应如何操作?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8虽然立法将赠与确定为诺成合同,但考虑到撤销权的存在,受赠人取得赠与物需要赠与人的主动履行。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实践合同的效力相似。不过,即使赋予债务人以任意撤回权或直接将赠与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做法殊途同归,它们在适用上仍存在一定差异。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前,受赠人无法为任何请求,也没有任何权利可供主张。而赠与人只要不履行债务就可以达到毁约的目的,不必对受赠人的履行请求做出回应。从诚信
-
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2其一,在空间方面,有几点必须考虑。首先,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条件与因素,科学地划分核心区、重点区与保护区,提出不同的要求,边界清楚、合理,操作方便,易于落实、检查。必须明确规定,边界两侧都要越界处理,消除空白。其二,在时间方面,主要是各层系统内外的协调配合问题。
-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和效力是怎样的呢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依合同法第74、75条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由于债权人撤销权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应由法院审查债权人撤
-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而存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0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2、“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
-
银行转帐怎么操作才能行使撤销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6可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