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9:52:18 340 人看过

美国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是《重要空间法》,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私人财产实施强制征收。强制征收是政府无须财产所有人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利。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使用其强制征收权,所有人无法阻止此征收,但是可以获得财产补偿。在美国,根据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征收须具备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

正当的法律程序

(1)预先通告。

(2)政府方对拟征收财产进行评估。

(3)向被征收方送交评估报告并提出补偿金的初次要约:被征方可以提出反要约。

(4)召开公开的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被征收方对政府的征收本身提出质疑,可以提出司法挑战,迫使政府放弃征收行为。

(5)如果政府和被征收方在补偿金额上无法达成协议,通常由政府方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

(6)法庭要求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法庭当庭交换。

(7)双方最后一次进行补偿金的平等协商,为和解争取最后的努力。

(8)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将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民事陪审团来确定合理的补偿价金额。

(9)判决生效后,政府在30天内支付补偿价金并取得被征收的财产。

公平补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主体的公平:即有权得到补偿的不仅包括财产的所有人,还应当包括财产相关的收益人,如房地产的承租人。

(2)客体的公平,即取得补偿的对象不仅包括房地产本身,还应当包括房地产的附加物,以及与该房地产商有关的无形资产

(3)估价的公平,这是指法律要求补偿的价金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

公共使用,是指政府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该规则排除了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损害某个个体利益而使另一个体收益。

2、依法实施旧城改造

重要空间法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绝对公共利益项目如国防、水电基础设施、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建设。可是随着一批美国城市开始逐渐老化,对旧城区进行翻新改造成了很多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于1954年作出裁决,扩大《重要空间法》,特权范围,允许地方政府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与开发商联手对颓废的旧城区强行征收并进行改造。此特权随后继续不断扩大,可征地从颓废的旧城区拓展到老旧商业区。1962年,在纽约市长的带领下,纽约港务局开始了对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的征地活动。代表几百家店家的西下城商人协会对此征地行为作出了上诉。在被纽约上诉法院驳回后,官司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于1963年12月对此上诉予以驳回,在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赔偿程序后,世界贸易中心大楼终于得到了建设。大法官的意见是,该商业区毗邻华尔街和纽约港,该地段是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的象征,世贸大楼的修建将吸引全世界对美国的投资,会给纽约乃至美国带来更大的繁荣,而几百家店铺不能够做到这一点。

3、通过司法程序达到房屋拆迁动态平衡

从司法角度来看,美国面对拆迁难题采取了不求完美但求进步的态度。重要空间法保证了居民上诉和对拆迁理由提出质疑的权利。美国司法学院是代表普通居民对拆迁特权滥用进行上诉的一家著名民间法律机构。该机构肯定重要空间法中因水电、道路、公用基础设施、国防等公益事业进行征地的特权,但是对地方政府因经济开发而滥用拆迁特权提出质疑。除了美国司法学院以外,美国还有多个民间组织和法律机构代表居民对征地特权滥用发动攻击,这就形成了代表政府的为政府征地特权辩护的律师团和代表居民的民间法律机构的两大阵营。总的看来,美国地方政府和居民就政府征地特权的法律纠纷各有输赢,形成了一种动态平衡的态势,这种态势导致了各地方政府在启动征地特权时更加小心翼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拆迁公示制度,确保拆迁补偿安置、补助结果的公平公正,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拆迁工作“六项制度”》和《关于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印发《关于贯彻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四月十日关于贯彻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一、公示内容拆迁人以及拆迁实施单位需在拆迁工作现场建立公示栏,将拆迁中有关内容列入公示栏内,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公示。公示栏公示内容如下:1、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政策;3、拆迁补偿、补助标准;4、产权调换房源,包括房屋坐落、房号、面积、楼层、套型、朝向、评估总价、交付期限等,并应附有平面图;5、拆迁工作流程;6、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名称及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7、拆迁范围内所有被拆迁住户的评估补偿安置(含安置面积、补偿金额)、补
    2023-07-04
    288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城市程序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人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3.申领拆迁许可证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2023-07-03
    5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制度
    农村房屋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农村房屋拆迁要谁签字农村自建房拆迁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023-06-30
    93人看过
  • 浅谈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形式选择
    强制拆迁是拆迁法规几个重要的制度之一,最集中体现了拆迁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是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国务院2001年6月13日第305号令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之际,我们对强制拆迁问题做了一些探讨。在新的条例和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里,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解决拆迁纠纷问题,能否实行直接进入制,即①在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不经行政机关裁决,直接向法院起诉;②不经行政机关裁决,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们认为这两种形式,它们的法律依据、相互关系、成效比较等,应该客观地全面地进行考察。一、从拆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拆迁规定进行考察新《条例》有关裁决和强制执行的规定有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十六条
    2023-06-25
    479人看过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问题探讨
    1.关于何时适用司法强制何时适用行政强制的规定模糊不清,导致滥用行政强制权力进行拆迁的现象十分普遍。《条例》第16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第17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从本条与第15条的延续关系来看,《条例》将是否订立和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作为能否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标准,这种划分很不科学。《条例》第15条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通过仲裁和司法解决纠纷的途径限定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那么,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就安置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时能否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呢?这样规定事实上形成了法律空白,在客观上造成大量拆迁纠纷都只能以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最终通过行政强制来执行。笔者
    2023-04-22
    120人看过
  • 美国有强制拆迁吗
    美国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是《重要空间法》,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私人财产实施强制征收。强制征收是政府无须财产所有人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利。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使用其强制征收权,所有人无法阻止此征收,但是可以获得财产补偿。在美国,根据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征收须具备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正当的法律程序(1)预先通告。(2)政府方对拟征收财产进行评估。(3)向被征收方送交评估报告并提出补偿金的初次要约:被征方可以提出反要约。(4)召开公开的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被征收方对政府的征收本身提出质疑,可以提出司法挑战,迫使政府放弃征收行为。(5)如果政府和被征收方在补偿金额上无法达成协议,通常由政府方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6)法庭要求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法庭当庭交换。(7)双方最后一次进行补偿金的平等协商,为和解争取
    2023-03-21
    467人看过
  •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机制
    毛中华摘要:在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领域中,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现状堪忧。究其原因在于城市房屋拆迁立法方面的混乱和空白以及行政权力的异化。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层面的缺陷导致被拆迁人权益保护机制失灵。具体表现为:拆迁许可制度不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制度不合理、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评估制度形同虚设、拆迁裁决制度异化、强制拆迁制度为害尤甚。要有效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就必须从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入手改造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权益保护;行政权力一、绪论房屋是普通公民终其一生努力奋斗而拥有的最重要的私有财产,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试设想,一个上无片瓦、下无立锥的人将会处于怎样的困境呢?基于房屋在公民财产权利中的重要性,国家也通过立法加以重点保护。但在近年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被拆迁人财产权利甚至侵犯被拆迁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却频频发生:房地产开发商以断电、停水、恐吓等方式,甚至以
    2022-04-25
    7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如果城市房屋被拆迁,那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理所应当获得一定的补偿和安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以协商的方式选择货币补偿,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依据《征收条例》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
    2023-04-23
    274人看过
  • 城市房屋征收的房屋拆迁程序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最后,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一、强制拆除的程序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二、红线外的房子能强拆吗红线外的房子不能强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强制拆迁前,应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的,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申请。三、拆迁办如果要强制拆迁,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满足强制拆迁的条件:
    2023-04-02
    456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章拆迁安置对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做了详细规定。第二十七条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第二十八条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第二十九条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第三十条拆除住宅房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原建筑面积,也可以按照原使用面积或者原居住面积(以下简称原面积)安置。对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有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
    2023-04-23
    490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居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一)拆除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的补偿。居民个人所有的房屋包括自住和出租的房屋,拆迁时的补偿方式可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的任一种。即由拆迁人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进行估价、补偿、注销产权,补偿费一次付给所有人,或者以相当的房屋与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二)拆除依法代管的私房补偿。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房地产管理机关(代管执行单位)对房屋现状作出勘验记录或拍照录像,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房屋评价标准补偿,补偿费由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存入银行。(三)拆迁委托代管的私房补偿。除全权委托外,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补偿方式和办理补偿有关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
    2023-07-05
    346人看过
  • 怎样才会拆迁城市房屋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国防和外交的需要,还要满足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另外还需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坟地搬迁的赔偿标准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有哪些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三、拆迁该找哪个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
    2023-03-19
    37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手续详解
    城市房屋拆迁
    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4-09-02生效日期:2004-10-05发布部门:新疆自治区发布文号:政府令第58号令(2004年7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自2004年10月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
    2023-07-02
    470人看过
  • 城市改造中的房屋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作出房屋拆迁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
    2023-07-03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安置房屋拆迁继承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
    • 中国房屋拆迁奖励制度有什么意义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3
      拆除房屋时,需要对被拆除的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拆除房屋的经济补偿有一定的标准,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拆除奖励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况。
    •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强制拆迁,是否违法?如何强拆?拆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
    • 拆迁是按照农村房屋拆迁还是城市房屋拆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你是农村房屋拆迁还是城市的?r(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r(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r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
    • 市区房屋拆迁怎么强制拆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城市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并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