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非党员佩戴党徽是违反规定的。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徽的佩戴具有一定的规范制度,不可随意进行。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1、进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2、进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3、其他应当使用党徽的情形。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非党员佩戴党徽是违反规定的。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徽的佩戴具有一定的规范制度,不可随意进行。
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
1、进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
2、进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
3、其他应当使用党徽的情形。
党 徽 佩 戴 规 范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使 用 ?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制作使用管理规定》,党徽是党员必须佩戴的标志。但并非所有的场合都适用于佩戴党徽。根据该规定第十二条,以下情况可以使用党徽:一是党员参加党的会议、先锋队活动、上党课等场合;二是党员参加党内选举、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党员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四是党员参加其他需要佩戴党徽的活动。因此,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可以佩戴党徽,其他场合不得擅自使用。
党员应当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规定,正确佩戴党徽。但并非所有的场合都适用于佩戴党徽,党员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在特定场合下佩戴党徽。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六条
下列情形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第二十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徽党旗各项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党徽党旗生产、销售和商业使用的监督管理。
对非法生产、销售党徽党旗制品的企业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
党员能否之外的其他人佩戴党徽?
84人看过
-
佩戴党徽对预备党员的意义
403人看过
-
党徽购买是否违法?
140人看过
-
穿着便装时是否可以佩戴党徽?
261人看过
-
党员纹身是否违背党纪国法
379人看过
-
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宣誓:党徽佩戴的标准与要求
96人看过
-
党员是否有党员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7有关党员是否有党员证的相关问题回答:党员确实没有统一的党员证,甚至直到最近的时间都没有统一的数据库(有些地方甚至没有数据库),党员身份只能在党员的人事材料、党员档案材料中的入党志愿书作为证明,而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才会出现“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的情况。不过最近这种情况正在改变,目前中央对党员提出“亮出身份”的要求,各地党组织也在通过排查组织关系及补缴党费等工作对党员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
开除党籍的党员是否受到党内处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开除党籍是党的最高处分。纪律处分类型:(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检查;(五)开除党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必须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处分。
-
党员被拘役是否开除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情节严重者,可以开出党籍的。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与党纪处分。对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
-
党员逮捕后是否开除党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6要看具体被判处何种徒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党员,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
-
党员判刑缓刑的是否开除党籍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