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中的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什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制与分别财产制
42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存续是否有时限限制?
24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贷款买房
236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权益有哪些限制?
29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夫妻房产所有权
9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律意义
279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法律上禁止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9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界限如何划分?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3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剖析:首先,从主体关系来看,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妇,而未建立婚姻关系的情侣、已婚同居和婚外同居等情况下的男女以及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的男女则无法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拥有者。相应的,夫妻个人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个体。 我们需要关注财产获取的时间节点。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可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积累的财产通常更具共有性。而婚前所获得
-
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制为妻与夫共同经营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案情】王某与肖某于2005年11月登记结婚。结婚前2人自愿签订协议书,约定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自己所有、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相互无清偿责任;婚后各自收入归己所有,各自债务自行清偿。2009年4月,王某以性格不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肖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其在王某2007年开发某住宅小区时,从事过协助管理工作,要求认定为共同开发经营,请求依法分割开发收入。但王某称,他开发该小区前后并未与肖某达成
-
制及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夫妻共同财产制及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征现行婚姻法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财产制,我国习惯上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制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以及同居关系的男
-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二)因离婚而终止。 (三)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开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