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怎么现场勘验检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0:06:31 224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怎么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方式为: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刑事案件的现场通常需要专业领域的工作人员利用专业的手段对现场的一些遗留证据进行检测。通常情况下如果警方接到报案时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对现场做好保护措施以免造成证据的丢失和破坏。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下级公安机关进行勘察现场工作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有什么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规则如下:1、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由公安机关组织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勘验、检查。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经过现场勘验、检查专业培训考试,取得现场勘验、检查资格的侦查人员;2、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应当注意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尽量避免或者减少财产损失。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过程,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安全、及时、客观、全面、细致的原则。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刑事案件现场有关情况,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责保护现场的人民警察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范围
    2023-07-22
    256人看过
  • 勘验﹑检查
    计算机犯罪
    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进行勘查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检查是侦查中常用的侦查方法,是发现和取得第一手证据的重要途径。勘验与检查二者性质是相同的,只是用对象有所区别,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的种类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痕迹进行的勘验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对现场勘验情况应制成笔录,并由侦查人员﹑参加勘验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根据公安部《规定》的规定,勘查现场,应当按照现场勘查规则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图。对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应当立即停止应用,保护计算机及相
    2023-04-22
    414人看过
  • 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2024-01-26
    263人看过
  • 行政案件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需要,勘验是法院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现场勘测,以发现、提取、收集和保全证据的行为。司法勘验、检查的法定实施者主要包括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审判人员。这一特征决定了司法勘验、检查的基本主体是诉讼中对案件进行调查的侦查、公诉、审判人员。无论案件的具体实施主体是否熟悉某类检查,都需要通过实施(或主持)实施司法勘验、检查,获取必要的证据。一、刑警侦查案件的程序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
    2023-03-19
    106人看过
  •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笔录制作的问题有哪些?
    在侦查过程中,由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间接证据,因而往往容易被侦查人员忽略或者简化。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笔录制作不及时,存在事后删改现象。犯罪现场由于外界环境因素,处于变化中,因此现场勘查要求突出一个“快”字。有的侦查人员主观上缺乏应有的认识,怠于出现场,有的草草制作了事,有的为了配合证明案情,事后擅自删改笔录内容。2.笔录制作不客观,妄加主观臆断。现场勘查笔录要求侦查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地勘验检查或记录现场情况,但有的侦查人员凭自己主观臆断,对案情妄下论断,然后以错误论断进行现场勘查,任意夸大或缩小。3.笔录制作不合法,违反相关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相关章节均对现场勘查的程序作了相关规定。但有的侦查人员在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如笔录制作人员不符合
    2023-03-08
    471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现场物证勘验
    现场物证检验的内容包括:1.场所环境的勘验勘验对象是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的地点和因作案而在现场周围活动的地点。包括潜伏、隐藏、伺机作案的地点,抛弃、掩埋赃物、工具、尸体的地点,来去现场的路线等。环境场所的勘验笔录可以验证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否真实。如发生在餐馆里的一起杀人案,场所环境的勘验笔录应当包括餐厅内部的照片、餐厅门口的照片、餐厅招牌的照片、餐厅周围的照片、餐厅附近的公交车站照片、餐厅所在街道的路牌照片。2.犯罪痕迹的勘验包括人体压印痕迹(手印、牙印、指纹等,),衣服压印痕迹(鞋印、手套印等),交通工具痕迹(轮胎印、自行车印、马车印等),破坏工具痕迹,牲畜蹄印,爆炸、燃烧、腐蚀痕迹等。3.遗留物品的勘验包括血迹、精斑、呕吐排泄物、分离脱落物、衣着冠戴物、作案工具、手机、毒物、食物、信件、纸张、证件以及其他各种携带物。还包括各种遗留物上的附着物,如各种粉尘、泥土、油漆、油脂
    2023-06-11
    31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勘验、检查的过程
    1、目的和手段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2、主体侦查人员,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是女工作人员或医师。3、对象勘验的对象:场所、物品、尸体。检查的对象:活人的身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4、是否需要令状需要勘查证。5、是否需要见证人勘验、检查均需见证人。6、方式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7、侦查实验主体(侦查人员)、批准主体(公安机关负责人)、程序(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禁止性规定(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
    2023-06-11
    491人看过
  • 野外现场的勘验
    【案例回放】2002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在离平县与武镇市交界处离平县界内X乡X村东南两华里的山路上(此处距离平县县城40华里),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一名驾驶员,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死在一辆后三轮柴油机动车驾驶室内。驾驶棚上下各有一块被鲜血浸泡的重约2斤的石块,后车厢里遗留一只自行车塑料把套。死者的行车证上填写着武镇市华界河韩在平,死者衣袋被翻过。侦查人员很快查明死者身份,与行车证镇写内容吻合。被害人韩在平,交际广泛,社会关系之杂。现场调查:几名个体出租汽车司机讲,11月29日早晨6时30分左右,有个20多岁、瘦身材、小眼睛并露有凶光的中等个子青年,骑着旧自行车来到北界河镇停车点找到刚到不久的韩在平,两人搭上话后,来人便连人带车上了后车厢,令韩开车东去。【侦查及勘验】此类案件现场的勘验,采取的方法和步骤是:整体巡视:郊外现场的整体巡视即观察是从现场中心部位开始的,如
    2023-06-05
    80人看过
  • 侦查阶段,如何进行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1)保护好现场。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2)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为了保护勘验的客观性,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3)在勘验现场时,侦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其他参加勘验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
    2023-08-06
    425人看过
  • 什么是现场勘查
    被害人陈述
    勘验、检查又称现场勘查,是侦查人员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亲临查看、了解与检验,以发现和固定犯罪活动所所依赖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是侦查机关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的重要手段。现场勘查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项内容。现场,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或者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品的场所。一个犯罪可以有一个犯罪现场,也可以有几个犯罪现场。如绑架现场、拘禁现场。杀害现场、抛尸现场等。一、现场勘查的任务1、发现和取得犯罪活动留下的痕迹和物品。如指纹、足迹、血迹、打斗痕迹、凶器。2、向被害人即周围群众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有关犯罪的情况。即寻找目击证人。现场勘验笔录包括现场照片、绘图,都是重要的证据资料。如强奸案都要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发现了搏斗痕迹、精斑、毛发、有迷幻药残留物的水杯、嫌疑人遗留物品、足迹、指纹,或者周围群众听到过呼救声,这都是重要的犯罪
    2023-06-01
    276人看过
  • 【现场勘查】警察应当如何勘察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二)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三)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清除障碍,恢复交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
    2023-06-05
    326人看过
  • 如何勘验盗窃现场
    (一)入口勘查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工作中,盗窃者入口是重点的勘查部位,是极容易留下盗窃者行踪的区域。因此对盗窃者入口的勘查是重点勘查部位。考虑到盗窃者入室主要入口为门窗部位,要着重对现场门窗的勘查。对门的勘查先观察门的损坏程度,查看门锁是否存在被撬痕迹,通过损害程度判断盗窃者采用的盗窃方式和工具,判断盗窃者和户主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例如,勘查门破坏严重,可判断盗窃者采用力量型工具破坏后入室,门完好无损且门锁无撬动痕迹,则不排除盗窃者和户主有亲密关系。(二)内部调查内部调查应从多方面入手,首先,针对盗窃者在现场留下的足迹进行勘查,在盗窃的过程中,盗窃者需要多次进行翻找,避免不了会留下足迹,通过对相关足迹勘查,为破案搜寻有利证据。此外,在勘查工作中,可以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仪器更高效地寻找足迹。(三)外部勘查相关勘查人员来到现场后,首先要对外围现场进行勘查,在第一时间发现有用线索。在勘查工作当中
    2023-02-16
    225人看过
  • 什么是勘验、检查笔录?
    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人身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刑事诉讼法对勘验、检查活动的规定如下:第101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10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第103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104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第105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106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107条人民检察
    2023-04-22
    416人看过
  •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在本规则中,电子证据包括电子数据、存储媒介和电子设备。第三条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包括:(一)现场勘验检查。是指在犯罪现场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现场存留的与犯罪有关电子证据和其它相关证据。(二)远程勘验。是指通过网络对远程目标系统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远程目标系统的状态和存留的电子数据。(三)电子证据检查。是指检查已扣押、封存、固定的电子证据,以发现和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第四条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相关的电子证据及其他证据,进行现场调查访问,制作和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第五条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
    2023-06-07
    1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应如何勘验现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9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方式为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 刑事案件中现场勘验笔录有什么作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4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笔录制作的问题有:笔录制作不及时,存在事后删改现象;笔录制作不客观,妄加主观臆断;笔录制作不合法,违反相关法律程序等。在侦查过程中,由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间接证据,因而往往容易被侦查人员忽略或者简化。
    • 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29
      1、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2、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为了保护勘验的客观性,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3、在勘验现场时,侦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 4、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
    •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是证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现场勘查笔录,是刑事或者治安案件中重要的证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和现场图,共同构成完整的现场证据,应在提请逮捕书中,作为证实犯罪证据集中体现。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
    • 扒窃案勘验检查怎么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
      鉴定人,是指对诉讼中争议的专搜索门性问题作出鉴定结论的机构或自然人。鉴定人需要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科学意见。 勘验人是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是进行取证或固定证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