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相邻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01:25 420 人看过

一、什么是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二、农村土地相邻关系纠纷有哪些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产生的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风方面发生的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采光、日照方面发生的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侵害相邻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引发的相邻纠纷。

(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是指因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一方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损害相邻之不动产的安全而发生的纠纷。

三、农村土地相邻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

1、由于时代变迁或政策变更,农村房屋、土地权属发生纠纷,违章占用问题突出。

随着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现象日益增多,他们在建房时通常只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宅基地使用面积,没有走正常的行政审批手续也没有顾及到相邻方的权利。因此违法占地、搭建违章建筑或违规超标准、超审批范围建房是造成通行、通道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2、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相关法律启动程序的困难,给农村相邻纠纷案件审理带来困难。

随着农村相邻纠纷案件增多,当事人寻求法律解决矛盾的需求也日益近迫切,但我国目前对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在解决纠纷的操作过于笼统抽象,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此类纠纷,或解决的随意性较大说服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邻纠纷持续发案。

3、多数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意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普法意识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但对个人合法权益的理解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往往忽视相关相邻权益的“容忍”和“限制”义务,容易导致邻里矛盾的产生。

4、受农村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

在农村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常常互不相让,大动干戈,主要是因为传统风俗习惯造成的。比如,有的人有屋场风水等迷信观念,认为邻居对风道的占用、门窗的位置与朝向对自家会有不利影响,邻居的屋檐水滴落在自家房屋上不吉利等。

5、农村邻里缺少沟通,纠纷化解不及时

农村邻里之间缺少沟通,在发生纠纷后又不愿对其不动产权利的使用进行必要合理的限制。人民调解委员等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薄弱,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日渐弱化,以致大多数邻里纠纷未能在萌芽阶段得到妥善处理。在相邻关系纠纷中,为“争口气”而打官司的现象比较常见。当事人在要求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却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因而调解难度较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相邻关系相关文章
  • 相邻关系是邻里纠纷吗
    在实际生活中,相邻人因相邻不动产的权利的行使必然地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发生矛盾,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应当按照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妥善、正确地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和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受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因此,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必须遵守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等。同时,我国法律对处理相邻关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原则。因此邻里纠纷是相邻关系的其中一种。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1、用排水相邻关系。用排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和排水两方面。2、相邻通行关系。相邻通行权,是指相邻一方因建筑物别无其他通道,或者土地在邻人的土地包围之中,有通过邻地的权利。3、修建与铺设管线的相邻关系。4、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5、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排放相邻关系固体废物、污染物及
    2023-08-16
    52人看过
  • 因用水、排水产生相邻关系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1.多方共临一水源时,各方都可自由使用水源,但不能因此影响邻地使用人的用水.土地使用人不得滥钻井眼、挖掘地下水,使相邻方的生产、生活用水减少或使邻近的井泉干涸。2.对于相邻各方均有权利用的自然流水,应尊重自然形成的流向,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为自身利益而改变水路,截阻水流。相邻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3.相邻一方必须用他方的土地排水的,该他方应当允许,但使用方应在必要的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仍给他方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可能毁损他方房屋及有关财物的,他方有权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4.修建房屋应尽量避免因房檐滴水造成对相邻房屋造成损害,已经造成损害的应由过错方消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023-06-08
    144人看过
  • 农村相邻权纠纷谁管
    相邻权纠纷可以自愿协商,和平解决双方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社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双方的调解,进行调解处理,如果没办法调解,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解决问题。首先,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之间的争端。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最后,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当然,因为相邻法律规范规定的过于原则、滞后,同时在民事法律规范与行政法律规范之间;诉讼程序要求与实体审理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不可避免地给法院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但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融情理于法律,寻
    2023-08-12
    280人看过
  • 农村建房导致相邻关系纠纷,该怎样解决?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补充:相邻方违反相邻关系造成对方损害的救济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依据约定进行救济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约定,或者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管理规约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处理双方的争议。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管理规约的规定处理相邻纠纷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责任。(二)强制拆除对于相邻方建设的妨害对方权利行使,对方提出强制拆除的,应当予以准许,对妨害相邻关系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予以强制拆除。(三)适当补偿在相邻一方给相邻另一方的不动产权利行使提供方便,对自己
    2023-05-06
    285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再审案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永中民再终字第28号抗诉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审上诉人(一审被告)黄广忠,1953年出生,汉族,农民,住xxx。委托代理人何松茂,湖南劲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邓世福,新田县秀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黄广乾,1949年出生,汉族,农民,住xxx。委托代理人成火龙,湖南天常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上诉人黄广乾与原审上诉人黄广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作出(1995)零民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1998)湘法民抗字第31号民事裁定,指定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晖、子辉出庭支持抗诉,原审上诉人黄广忠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松
    2023-06-08
    357人看过
  • 农村邻居如何划分相邻土地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一、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1)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
    2023-03-04
    378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包括什么
    一、相邻关系纠纷包括什么相邻关系纠纷包括以下这些:1.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2.相邻环保纠纷;3.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4.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5.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二、相邻关系纠纷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题目为起诉状。2.起诉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3.案由。如相邻权纠纷等。4.诉讼请求是什么。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拆除侵犯原告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的违章建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5.说明事实与理由是什么。6.总结然后提出要求赔偿的事项。三、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原则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2023-05-06
    417人看过
  • 相邻关系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做
    兼顾利益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提供利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
    2023-06-10
    88人看过
  • 如何调解相邻关系纠纷
    如何调解相邻关系纠纷(1)调解相邻土地流转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如果相邻方受自然条件限制,土地或建筑物被相邻土地或建筑物包围,没有其他渠道,应该允许它通过邻近的土地。这一权利被称为相邻的路权。因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赔偿损失。对于历史形成的公认通道,土地所有人、占用人不得随意堵塞、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相邻人同意。(2)注意调解因相邻用排水关系引起的纠纷。遵循合理分配的原则:从近到自然用水时,从高到远不得堵塞水流。水源充足时,低处相邻人员不得堵水使水流倒流,影响高处正常排水。当水流不足时,高段附近居民不得单独控制水源,并切断低段供水。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拆除堵水屏障并赔偿损失。相邻一方有正当理由改变水的自然流向,影响他人利益的,应当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赔偿。建造房屋或者其他建筑设施时,相邻方不得将屋檐滴水直接泼在相邻方的建筑物上。(3)调解因环境保
    2023-05-02
    228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诉讼指南
    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它证明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二、举证指南诉讼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尽可能全面地向本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意见的证据材料等。以下为您提供通常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举证指南,为您的诉讼提供参考。相邻关系包括:相邻采光、相邻滴水、相邻排水、相邻危害、震动、音响等。1.当事人是公民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证明。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的有关
    2023-06-08
    308人看过
  • 相邻关系如何产生
    一、相邻关系如何产生相邻关系是在以下原因的激化下产生。(一)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过去,人与人之间贫富差别不大,无论职位高低,相互间感情较融洽,因而纠纷发生率相对较低。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建设的加快,利益关系和格局的不断调整,人与人之间矛盾和磨擦不断增加,再加上农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的模式放大了人类社会的各种问题与冲突,当然也放大了相邻利益的冲突,从而使相邻纠纷成为新时期纠纷发生的增长点。尤其是当前公民的住房更新换代正面临热火朝天的革命时代,不仅有因大面积的土地出让建房而形成“大革命”的翻天覆地的城区扩张运动,也有大小城镇新老更替的“脱变”。大量新房屋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社会矛盾,政府部门的房屋相邻纠纷申诉上访事件不断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相邻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二)相邻当事人法律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1、相邻权是一种建
    2023-04-30
    117人看过
  • 探讨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的解决方法
    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是指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与相邻人产生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相邻关系。邻土地利用关系相邻土地使用关系是相邻关系的一种,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权利的方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相邻人的土地所形成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土地使用关系可以分为农村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和城镇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两种,主要包括相邻通行关系、相邻土地管线安设关系及相邻土地建筑物使用互相予以方便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
    2023-07-06
    365人看过
  • 相邻纠纷与土地纠纷什么区别
    相邻土地使用关系是相邻关系的一种,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权利的方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相邻人的土地所形成的相邻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土地使用关系可以分为农村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和城镇土地使用之间的关系两种,主要包括相邻通行关系、相邻土地管线安设关系及相邻土地建筑物使用互相予以方便的关系。相邻土地关系与土地侵权纠纷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中,相邻权人在相邻土地上的相关行为是其合法权利的行使,而土地侵权关系中,侵权人针对争议土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次,相邻土地使用关系中,相邻各方对争议土地都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侵权争议中,可能只有一方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在责任承担基础方面,因土地相邻各方就相邻土地所进行的行为是其合法权利的行使,不存在过错,因而给相邻方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只能给予相应的补偿。土地侵权责任的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对其因过错行为而给合
    2023-03-28
    257人看过
  • 怎么处理相邻关系的纠纷呢?
    相邻关系纠纷处理如下: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的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农村相邻关系纠纷中隐私权的保护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不少农村地区的村民开始在翻建房屋,一些农民建筑了二层小楼,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相邻关系纠纷——附近的村民认为自己的采光权、隐私权等会受到损害,故起诉法院要求封堵楼房二层窗户或要求拆除楼房。该问题的产生有经济、心理、道德、法治等几方面原因:一是顺义拆迁趋势下,一些村民希望改扩建自己的院落,以期望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不少村民因从媒体上得到种种拆迁钉子户报道或听到民间有关拆迁一夜暴富的传闻,从而期望自己在拆迁中获取更多利益。有人想到增加户口人数的做法——将户口迁回农村,有人则想到要增加住房建设面积——其中的一种做法就是增盖东西厢房,或再改建高层
    2023-07-27
    13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 ... 更多>

    #相邻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的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
      相邻地界上的道路、桥梁、水渠、界墙等共用设施,相邻关系人应共同使用,共同受益,共同养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其位置,或者据为已有,或者不承担养护义务。 调解因相邻土地通行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注意:相邻一方因受自然条件所限,如其土地或建筑物在邻人土地或建筑物的包围之中,没有其他通道,必须通过邻人土地时,应当允许其通行。这种权利称为相邻通行权。如因通行造成他方损失的,使用一方要给予赔偿。对于历史形成的公
    • 相邻关系纠纷怎么维权(关于土地相邻关系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2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关于土地相邻关系纠纷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因XX地的使用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相邻各方对于宅基地的地界发生争议时,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或土地证上所载的面积与实际丈量的面积不符的,应当首先查明在四至上的院墙、墙桩、界石、树木等历史遗留下来的标记,以此作为确定宅基地的根据。无法查实的,应参照历史形成的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地确定界线。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的,对方应当允许;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
    • 农村地区因征地引发的土地纠纷的原因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3
      农村地区因征地引发的土地纠纷的回答,农民自身层面缺少自上而下的维权途径,在中国农民维权非营利组织发展进程十分缓慢,政府不能够听到农民维权呼声。种种现有制度设计的安排和农民可支配资源的缺失,使得农民维权行动也只是一种韦伯意义上的“情感行动”。农民征地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缺少权益表达的途径,随着农民个人利益意识的苏醒,农民选择极端的形式集体或个人地维护权益。
    • 我国邻地土地纠纷的相关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如果双方都没有土地权属证明的话,就属于土地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发生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进行确权。按你的说法,该树是你家的,你家已经对该地进行了实际管理使用,政府在确权时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的,但我认为,你们是隔壁邻居,早上不见晚上见的,最好是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调解处理,多请人帮助做工作,邻地土地纠纷实在不行再向政府申请确权。因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