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不入股是否必须解除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36:48 68 人看过

企业实行分立、合并的,分立、合并后的企业和职工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法人名称。企业不得以职工不入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拒绝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在改组过程中应当妥善分流安置原国有企业富余人员。新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这些人员上岗工作,并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及专项协议;上述人员不愿回企业工作,或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及专项协议协商不一致的,可由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及专项协议。

一、企业改制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要根据不同的改制形式和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处理。应遵循依法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整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1、终止劳动关系。主要是针对那些劳动合同已到期或者企业与职工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又不能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

2、解除劳动关系。按照省属企业的改制政策,主要是适用于那些在改制后为非国有以及非国有控股企业就业以及自谋职业的职工,包括那些不规范劳动关系的职工(如停薪留职的、放长假的、内退的),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部分劳动者也可依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变更或重签劳动合同。对那些留在改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期限不得短于3年,其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应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企业改制出资入股
    出资,入股,改制,股东,股东会,企业企业改制出资入股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企业改制出资入股时,我的一位同事当时没有钱我拿钱给他入了股,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如果一年还不了钱,所出资股权转给我所有,后来在办理转股手续时,他的家人不愿意,经法院判决确认转股协议有效。问:1.我们是内部股东,还需通过股东会吗?(章程没有规定内部转股时需要经过股东会)2.我应该怎样办理转让手续?3.个别股东不同意,能否剥夺我的转让权?律师回复回答:根据判决,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了。其他股东无权反对,你们都是原股东,他们没有有限购买权。企业改制出资入股
    2023-06-09
    157人看过
  • 解除竞业限制是否必须发通知书
    一、解除竞业限制是否必须发通知书解除竞业限制以怎样的方式通知对方是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也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
    2023-04-13
    340人看过
  •  解除合同通知是否为必须项?
    在对方违约自己决定解除合同时, 仍然需要通知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因此, 在对方违约后, 自己有权解除合同。但是, 在行使解除权时, 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 才能有效解除合同。在对方违约自己决定解除合同时,仍然需要通知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因此,在对方违约后,自己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在行使解除权时,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才能有效解除合同。 【 合 同 法 】 对 方 违 约 如 何 解 除 合 同素材1中提到了根本违约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解除购房合同,其中一种是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如果满足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就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这些条件包括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
    2023-09-19
    342人看过
  • 企业改制基准日解除合同合法吗
    一、企业改制基准日解除合同合法吗企业转制时,新企业在享受国家改制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原企业的职工在接纳上有所承诺。改制后,有的企业把当初的承诺置于一边,假借企业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之名,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下,创造条件予以裁员,随意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
    2023-04-26
    149人看过
  • 中介机构是否必须参与企业改制上市?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中的一些释义,企业改制上市是需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以及证券发行的主承销等工作的。企业在公开发行上市的过程中,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相关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集体企业改制上市的步骤集体企业改制首先应当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归属,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从资产的原始来源入手,界定产权。凡国家作为投资主体,在没有将资产所有权让渡之前,仍享有对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产权界定明晰后,制定企业总体改制方案,确定股权结构,职工持股方案等,履行相应的改制程序。集体企业基本操作步骤:(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
    2023-07-01
    370人看过
  • 是否必须为合伙企业制定章程?
    公司一般需要章程,合伙企业不需要。但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营利性组织,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合伙企业往往由几个关系密切、相互信任的朋友组成。由于程序设置简单,灵活性大,是最常用的商业组织形式之一。退伙人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案中,合伙人张某因为死亡而丧失了合
    2023-07-03
    16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法院确认
    一、合同解除是否必须法院确认法律确认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解除,可以是当事人依据协议解除,也可以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解除权的,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二、合同解除后就无效了吗合同顺利解除之后它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双方也不需要再根据合同里面的内容去约束彼此。如果当事人之间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三
    2023-06-15
    273人看过
  • 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
    2023-06-29
    216人看过
  • 入股企业改制退股可以吗
    入股,改制,离岗,企业,红利,土政策入股企业改制退股可以吗07年企业改制时,要求职工入股,现在经营状况很好,每年红利在25以上,可是经理们商量一下,定了个土政策,说52岁的科级干部就要离岗,(不是退休,也不是内退,离岗后只发原档案工资,)离岗后,要把原入股企业改制后职工入的股企业有权单方面要求退股吗尤其是企业红利收益处在高收入期律师回复回答:有股权证吗不能强迫退股。入股企业改制退股可以吗企业改制不入股是否必须解除合同企业实行分立、合并的,分立、合并后的企业和职工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法人名称。企业不得以职工不入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拒绝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在改组过程中应当妥善分流安置原国有企业富余人员。新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这些人员上岗工作,并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及专项协议;上述人员不愿回企业工作,或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及专项协议协商不一致的,可
    2023-08-12
    286人看过
  • 解除合同 是否必须要去诉讼
    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不需要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时候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时候,合同就已经解除。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着异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解除合同时只需通知另一方即可。一、网签解除后必须要解约函吗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要通知对方,通知对方要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以需要解约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
    2023-03-11
    227人看过
  • 企业必须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吗
    企业必须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释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当工作交接完成时,雇主应支付该费用。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劳动合同的类型是什么(1)劳动合同根据工人是否工作分为正规工和临时工(2)根据招聘对象的不同分为城市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和农民劳动合同(3)分为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和借调
    2023-05-07
    342人看过
  •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退还保证金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务担保方式,是一种约定担保。合同没有出现定金字样就不能定性为定金。(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合同履约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合同履行金。合同履约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合同履约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合同履约金又没有缴纳的,关于合同履约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法律规定定金可以退吗法律规定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订金可以退,定
    2023-03-05
    326人看过
  • 企业改制之后股权未买卖解除合同需要缴税吗
    股权已转让未付款解除合同不需要缴税了。对于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履行完毕,且还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若双方之后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则无须再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完毕,并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即便之后双方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不予退还。一、企业整体转让如何交税企业整体转让按以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1、原则上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但转让在建项目时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2、应缴纳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整体转让属企业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转让,应根据产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但企业因改
    2023-03-14
    232人看过
  • 企业成立是否必须要有股东?
    企业成立后发起人必须是股东。企业不管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发起人都会占一定的出资比例,在企业成立后,发起人必然会自然而然地成为公司股东。且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一年之内不能进行转让,其他时间股东都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向外转让股份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企业成立时出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后还需要有出资证明书,然后记载于股东名册中才算是公司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
    2023-07-06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是否必须持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工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股权;二是是否所有的企业职工都必须持股。对于前一个问题,由于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是新设立的,有的是由原有企业转制而成,因而对于其职工持股的情况各不相同。对于新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职工持股多为企业设立时预先留出部分股份由职工认购,或由职工带资招工转换而成,这部分持股在职工调出企业时,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带走或转让。而对于原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 股份制企业是否必须要破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30
      股份制企业可以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无论何种企业,出现可以破产的情形,都可以申请破产。
    • 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必须经过什么程序? 什么是企业所有制改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
    • 企业改制必须符合的的产权界定如何理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企业改制需要产权界定怎么理解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1、凡是国家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所有。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社区经济组织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社区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4、其他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 竞业限制合同解除必须从合同解除日开始生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4
      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生效,我国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