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7:51:22 355 人看过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

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这一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在总结各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

但在现实中,许多行政机关违背这一法定原则,滥用强制执行权,往往给相对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成都市双流县综管办强制拆除成都机场高速路两侧广告牌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中国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和解和执行回转制度等。通过具体制度的研究来完善整个强制执行制度。其次,应加强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如强制执行措施和种类研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尤其是人身能否成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扩展到人身,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也有人认为以人身为执行对象是现代强制执行制度的必然,德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已有对人身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先例;还有学者在赞同人身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认为应通过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促使其履行债务,而反对将人身作为直接的执行对象。应加强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研究,包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审判庭移送执行和具体程序;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解程序等。最后应从总体上研究和设计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实践是理论的深化,加强对强制执行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探讨,有
    2023-04-25
    23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权在哪些行政单位有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行政强制执行权能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3-08-15
    45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权有哪些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一、现在行政部门还可以强制拆迁吗?(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
    2023-04-10
    54人看过
  • 强制执行只有工资法院会按工资强制执行吗
    1、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在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必须份额后,可以执行其剩余部分工资。3、如果在判决之前转移才产,被发现后,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之后被发现的,除前面说的措施外,可以拍卖等等,并可能受到处罚。探视权可强制执行吗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但对探视权强制执行方式要适当,司法拘留措施应当慎用。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
    2023-07-31
    44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
    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在被执行资产的法定范围内。再就是如果执行专项资金,专项拨发机关完全有权收回,所以会导致执行无效。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国家财政部下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去项与使用管理办办。从法理上说,被执行人的资产,收入和权益资产都是可以执行的(包括专项资金也是收入),但实际操作中是“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
    2023-06-24
    268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尊重民意禁止行政命令强行拆迁
    国土部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擅增建设用地将扣减土地年度指标。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要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不符合农民意愿的,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国土资源部强调,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将从严控制挂钩试点的范围。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不得随意扩大试点范围,不得擅自突破规划,不得突破周转指标规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的,要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同时,国土部还要求各地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试点项目区的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以及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民补偿安置
    2023-04-22
    58人看过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一项:非法占用土地1.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
    2023-06-13
    273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可能会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的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不过,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可能会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的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 " 土 地 所 有 权 能 否 强 制 执 行 ?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在法律上,土地所有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包括:1. 土地权属纠纷,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土地权属转让、出租、出借等协议,经催告后
    2023-09-08
    30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否为一种行政权
    需要强调的在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分配模式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并不完全等同。很多人从模式上去推导出性质是不科学的。性质更多的是从理论上进行探讨,是从应然的角度上讲的,而分配模式则是一种已经存在的实然的东西。从我国的行政强制模式上轻率地得出行政强制执行权是一种司法行政权,这显然是片面的,虽然从折衷的角度更有利于解决大多数问题,但是对于性质这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理论探讨还是应当有一个旗帜鲜明的观点。首先:主体不会决定性质,属性才会决定性质。这是容易混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性质的一个根本所在。判断一种权利的性质,不是看这种权利是由谁行使的,而是看它是什么属性。我国法律将行政强制执行权既赋予了行政机关,也赋予了人民法院,如果因此得出行政强制执行权既是一种行政权,又是一种司法权,这在理论上是难以行得通的。其次,强制执行是行政行为效力的具体体现。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就具有公定力、执行力、确定力、拘束力。在
    2023-06-01
    398人看过
  •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期限制度
    第一条市、县(市、区)国土局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其中,经办处(科)室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交局内审会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有关经办处(科)室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经本局审查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与全部申请材料一并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市局和县(市、区)国土局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审查完毕,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第三条法律、法规对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凡现行审查或决定期限少于二十日的,予以保留,不再增加;凡超出行政许可法规定期限的,一律调整到二十日之内。第四条市、县(市、
    2023-04-24
    17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
    一、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由此可见,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
    2023-06-02
    380人看过
  • 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行政案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
    2023-04-19
    470人看过
  • 市场监督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市场监督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公安、国安、海关、税务以及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与强制执行权是有区别的,前者只限于行政部分单位,后者还包括司法部门等。强制执行发下时需要被执行人是立即执行的。1、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2、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
    2023-06-19
    464人看过
  • 许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流程
    一、管辖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二、立案、调查、审理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核查。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发制止。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一)有明确的行为人;(二)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三)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四)属于本部门管辖;(五)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组织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案件承办人应当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的处理意见,涉及需要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提出的移送有权机关的建议。三、决定违法行为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
    2023-05-09
    38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方式有哪些,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4
      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没有强制执行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主要有两种方式:当事人自行履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程》14.5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求进行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规程》明确,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国土资源主
    • 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强制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
    • 国土资源局行政裁定书执行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4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述,但不依据判决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上文的内容是我给出的国土资源局行政裁定书执行期限
    • 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21
      乡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的决定后,当事人对于行政的决定的结果存有异议不服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但是不能不执行行政的决定,如果不执行,行政机关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